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038号提案答复的函
C类 穗卫复案〔2021〕137 号
李文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健康立法,赋能健康广州的提案》(第5038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您进行沟通,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立法工作,一直将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多项卫生健康立法成果全国领先,《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1996年)、《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2007年)和《广州市母乳喂养条例》(2019年)等3部条例均是国内城市首创的地方立法。近年来,我委在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部署下,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卫生健康各方面的立法工作:2020年完成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2021年正在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发挥着卫生健康基本法的作用。广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主根本点的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结合我市实际通过有针对性地制定关于社会急救医疗、无偿献血、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等专项地方性卫生健康法规和政府规章,按合法、有效、管用的原则,科学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规章条款内容,细化《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的原则要求,保证《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在我市得到准确实施。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广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部署,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开展广州市婴幼儿保育机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精神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促进管理和控制吸烟等的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立法或修法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立法工作的关注与大力支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