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移民委员:
《关于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支撑机构建设的提案》(政协第40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现状和主要做法
2019年,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由原安监部门正式划转卫健部门后,我市针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力量减弱的特点,大力加强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市、区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目前,我市市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工作由市职业病防治院承担,各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具体工作由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市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7家,覆盖全市11个区,覆盖率100%,11个区均已明确指定辖区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2家,分别为省、市职业病防治院;辖区内职业病鉴定机构1家,由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承担。注册地在广州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9家;注册地在广州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5家,基本形成市、区两级覆盖11个区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二是大力加强区级职业健康支撑机构建设。自2019年以来,我市通过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项目)和组建广州市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联队,依托于市职业病防治院的技术支撑,不断加强区级专业人才培训和业务督导,逐渐培养了一支集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能力和突发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于一体的区级职业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同时市级财政安排落实了各区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逐步夯实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专用设备配备,充分提升区疾控中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是加大职业健康服务供给,完善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体系。为达到人人享受职业健康服务的目标,我市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培育和鼓励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积极引导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好备案工作。同时,在市职防院和市疾控中心分别成立市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质量控制中心,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
二、关于《提案》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将市职业病防治院职能分拆纳入疾控中心大疾控体系,并将市职业病防治院改为市职业病医院的建议。
医防结合是推进大健康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我市积极探索职业病防治医防融合新模式,加强职业病“防治保”深度融合,强化关口前移助力大健康。
一是加强市级职业病防治支撑机构建设,做大做强市职业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一直以来都是“医防协同、综合防治”的坚定践行者,长期以来充分发挥我市集职业病专科与临床诊疗为一体,职业病前期预防、院前急救和临床诊疗业务齐全的优势,大力促进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的融合发展,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交叉互补,实现职业病预防和临床诊疗齐头并进发展。市职业病防治院围绕职业病的三级预防,从全面铺开广州市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等技术服务工作,到深入开展职业病人的临床诊疗和康复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治服务。目前市职业病防治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职业病防治为重点,以综合临床诊疗为基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广州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医院还增挂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和广州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三个牌子。
在加强市职业病防治院的建设方面,2019年我委联合市民政局等八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穗卫〔2019〕4号),提出要将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成为职业病预防和临床诊疗水平全省领先,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业务全面,职业病防治专业设备和设施齐全,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才汇聚的高水平医院,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集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职业病临床诊疗、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多方位、全流程的职业健康服务的职业病专科三甲医院或高水平医院。针对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防治专用设备存在超过报废年限在使用情况,今年我市积极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购置最新型的仪器设备,加强市职业病防治院的硬件设施建设。针对业务用房和办公场地不足问题,我委大力推进第十二人民医院黄埔新院区一期建设,新院区一期建成后腾空的天河院区用于职业病防控、治疗为一体的业务用房。此外,我委还通过了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广州市职业健康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拨款300万元用于加强职业病危害卫生工程防护研究、重点职业病关键诊疗技术研发、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市级职业病防治支撑力量。
二是提升各区尘肺病、中毒和噪声聋等常见职业病的临床诊疗水平。设立尘肺病筛查试点医院(市胸科医院)开展呼吸专科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鼓励各区设立1家定点公立医院优先收治辖区内中毒病人等工作,努力提高公立医院职业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职业病临床诊疗能力。
综上,目前我市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建设模式顺应我国“十四五”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医防融合发展的要求,也适应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今后我委将按照广州市深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体系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资源,加快建设形成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责任担当相匹配、全国领先的职业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关于完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控科室建设的建议。自2010年机构改革,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原安监部门之后,各区疾控中心的职业卫生能力建设受到明显影响,相关资质到期后无法延续或放弃延续,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逐渐分流和流失。根据今年4月份统计,我市11个区疾控中心工作场所建筑总面积合计为77011M2,其中荔湾区、天河区、南沙区等3个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为0;11个区疾控中心中仅5个区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共33人),但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治专职科室;仅1个区仍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各区疾控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弱,能开展粉尘类,农药类化学因素,振动、紫外辐射类物理因素检测的区疾控中心数不足30%。各区疾控中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也面临技术人员不足、检测能力薄弱、设备老化等问题,除荔湾、番禺、增城3个区疾控中心外,其余区疾控中心暂无放射卫生相关技术人员,荔湾、番禺、增城区疾控中心虽然拥有部分检测设备,能开展场所辐射剂量、医用X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CT设备性能、个人剂量等项目(部分)的检测,但是只有番禺区疾控中心持续开展了辖区放射诊疗机构的设备及场所监督监测(抽检)和个人剂量监测等业务,检测能力薄弱。
为提升基层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187号),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下达我市资金共计220万元(11个区,每个区2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11个区疾控中心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建设。2020年,我市各区疾控中心通过购买职业病危害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与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力提升了各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目前,由于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疾控体系改革工作实施后,我委将继续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区疾控中心人、财、物建设,不断提升各区疾控中心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检测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区疾控中心作为区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作用。
(三)关于赋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业病防治的基本职能的建议。当前,我市的职业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和职业病发病人数都处于较高水平。与之对应的却是机构改革后基层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力量减弱,职业健康工作基层缺乏抓手的现状。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34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9家;共有在岗职工146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754人。长期以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防控与监测、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多项公共卫生职能,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解决镇街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2020年2月,我委印发《广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基层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穗卫职健〔2020〕2号),要求各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要求,确保基层职业卫生协管巡查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在2020年国家部署六项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中,各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协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逐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级职业病防治支撑技术能力。
专此函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范德群,联系电话:876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