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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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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林委员: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化支持发展的提案》(第4043号)收悉。我委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省的政策要求,大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供给等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化支持政策落实,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托育服务。您的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关于“优化托幼工作社会化支持市场环境”的建议。

  我市积极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化支持环境。一是落实配套发展规划。《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纲要》明确“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探索设立公共育儿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托管等相关领域提供公共服务,让政策人群想生、能生、敢生”;《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根据我市发展规划、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居住分布特点,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等群体,科学规划照护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各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明确托育机构规划设置标准。多个区在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村)改造详细规划中配套设置了托育服务设施。二是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市依法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支持托育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用于提供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关于“提升托育机构服务竞争力”的建议。

  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进指导广州市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行业协会成立和工作开展,推进托育机构行业互动和发展,促进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竞争力,有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业健康发展。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于2020年12月组织举办婴幼儿照护学术年会,成立广东省第一个医学协会下的“婴幼儿照护学组”,开展学术交流,大会邀请国内婴幼儿照护学术专家讲授业内新理念,广州市11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分享办托理念和心得,社会多部门业内大咖就婴幼儿照护发展前景进行深入讨论。市卫生健康委建立托育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区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情况,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加强各区经验交流,加快推进各区托育服务规范化、优质化

  三、关于“探索有效的社会协同机制”的建议。

  我市指导各区积极推动社区托育服务,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登记涉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共1813家,较2020年初的197家增加了1616家,分布在11个区,初步满足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2020年6月2日,《广州市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出台,明确各区以街镇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工站功能,创新设置基层家政服务站、社区养老院和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底,在本市各街(镇)建设174家以上“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充分发挥各区和街道(镇)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落实扶持政策,挖掘公有房产等可利用资源建设“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积极推动家政企业等社会力量成为基层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主体,服务内容包括居家、母婴、托育、养老等,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区居民托育难的问题。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方圆培乐思体育西托育中心采用机关单位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模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起并提供场地,为所在单位员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并向附近居民开放,由方圆教育负责打造及经营,并于2020年成功申报首批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园区设有10个班,提供180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90个,为我市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积累经验。

  四、关于“大力推动托育人才培养”的建议。

  我市通过开展社会培训、完善课程设置等方式,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化支持提供人力资源。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申报的广州市托育照护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获国家人社部批准,为我省首个托育照护专项职业能力鉴定项目;举办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及考核。市总工会开展母婴护理员培训。市教育局依托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育婴员(初中高)、妇婴护理专项培训与鉴定工作,2020年累计培训4649次,在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及课程,落实天河职中等9所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转设幼儿保育专业工作;依托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长期开展育婴培训项目,面向社会,对从事护理行业的工作者、职业相关专业学生及周边社会人群开展各类培训项目和社区教育;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育婴员(初中高)、妇婴护理专项等托育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不分户籍的均等化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本市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可申请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该政策补贴范围已涵盖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等婴幼儿照护相关工种。市卫生健康委申报了2021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托育照护人员项目并获批40个入户指标,充实我市托育照护服务人才。

  五、关于“形成高效的管理系统”的建议。

  一是制定地方标准。组织申报了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广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并成功立项 ,完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规范我市托育服务机构卫生保健要求,促进婴幼儿健康安全。二是积极打造托育智慧化管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依托省早期发展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平台开发了托育智慧化建设体系,主要服务于区域托育机构及儿童健康管理。主体涵盖三块内容,分别是托育机构监督管理、托育机构健康服务、婴幼儿家庭发育监测。一期内容“广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管理平台”包括“卫生保健评价系统”和“智慧托育管理系统”2个子系统,已于2020年8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广州市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依托此平台开展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通过平台可以完成整套的卫生保健评价工作流程。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顾服务健康平台目前在广州市托育机构优质服务示范投入试行,将实现托育机构日常信息登记、统计和数据上报,以及对外家长沟通服务。通过智慧化平台,全面掌握全市托育机构信息,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准入和培训,规范托育机构服务管理,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日常业务指导,开展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的科学指导和服务,实现家庭、托育机构、部门监管等数据整合与使用,全面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各成员单位及各区政府,加快《广州市托育服务体系规划(2021-2030年)》编制,在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增加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等方面着力,多方发力,办好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让“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4日

  (联系人:何月嫦,电话:3787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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