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4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函〔2021〕121号
方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未成年人吸烟的提案》(第4024号)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青少年对吸烟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强化宣传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烟草。
如您所说,近几年青少年吸烟率逐年上升,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吸烟群体是学生,越来越多的“校园小烟民”加入了吸烟者行列。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让青少年认清吸烟的危害性,青少年吸烟,不仅仅关系到本人,也关系到家庭及社会的健康。为了提高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近几年来,我委有针对性的开展控烟宣传:一是全方位锁定城市移动人群的宣传效应,定期在公交候车亭、报刊亭、地铁灯箱刊载投放控烟公益宣传广告,呼吁广大市民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同时,专门委托广州市电视台制作了《青少年远离烟草,拒吸第一支烟》《无烟羊城.健康广州》等4部控烟公益宣传片,定期在电视台、地铁视频、公交视频、楼宇电视进行投放。二是充分发挥控烟监督员队伍作用,每个工作日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巡查,学校周边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发现违法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宣传控烟知识;三是我委与广州志愿驿站联合会长期合作,成立了广州市控烟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控烟志愿服务的宣传作用,定期进校园开展控烟宣传,引导学生认识烟草及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让学生们行动起来,杜绝诱惑,同时积极劝阻家人吸烟行为。下一步,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号召学校定期开展禁烟禁酒活动,以主题班会、健康教育课等形式介绍吸烟的危害,纠正错误观念,树立“青春很贵,烟酒不配”的健康生活理念。同时建议学校可以通过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号召家长们以身作则,能戒烟尽快戒烟,不在孩子面前吸烟,家长起到模范作用,让青少年远离烟草。
(二)推进无烟学校建设,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
为了加快推进《健康广州行动(2020-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按照《广州市无烟单位评审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穗爱卫〔2016〕19号)要求,我们将继续加大无烟学校创建力度,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2022年底全部创建成为无烟学校,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屏障;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校园控烟工作,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鼓励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学校在净化校园环境的同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网络,将控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形成携手控烟的合力,提高学校控烟工作的实效性和广泛性。
(三)加强电子烟立法监管,防止向未成年人蔓延。
电子烟打着“健康戒烟”的口号出现,却成为年轻人变成烟民的“第一口烟”,一段时间以来,风靡全球的电子烟引发了各国的警惕和严厉管控,为了有效遏制电子烟不断蔓延,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我委拟在修订《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时,明确将电子烟列入控烟范围,规定烟草制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烟草制品,同时细化了监管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
二、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保护青少年吸烟免受烟草危害,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规定,所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柜台醒目摆上内容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出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如您所说,在现实中有些商家唯利是图,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为此,我市各相关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方法加强监管:一是定期召集烟草销售点、餐饮单位等行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宣传,落实控烟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行业控烟自律性,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违法行为,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发布包括“吸烟危害健康”、“烟草危害小知识”、“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各级各控烟执法部门和单位,按《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赋予的职责,将控烟执法纳入日常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巡查评估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重点对烟草专卖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控烟难点的巡查执法。同时,市控烟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区控烟执法部门的督导,做到条块结合,确保控烟执法常态化。三是市控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我市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唯利是图,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烟草售卖点。同时,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加大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商家的处罚力度,并设立举报制度,坚决落实向未成年人禁售烟,实行“无法判断购烟者是否成年时须强制出示身份证”,一旦发现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现象,严惩不贷。
控制吸烟既是一项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工作,受历史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必将是一项长期、繁杂和艰巨的系统工作。当前我市控烟工作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整体控烟成效离市民群众的期待都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增强控烟工作的执行力,努力开创控烟工作新局面。
衷心感谢您对广州市控制吸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陶星,联系电话:8317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