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94号
李建华委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健康云”建设,全面提升广州医疗健康服务的提案》(第407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始于2009年,经过10来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以“健康云”支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集“居民健康档案数据”的信息化建设格局。市委、市政府把智慧医疗建设作为重点工程,2018-2020年累计安排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21,787.56万元,每年安排资金超过7000万元,支持推进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健康广州、卫生强市目标,对标先进城市积极比追赶超,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质的突破,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基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智慧医疗”正逐渐成为广州城市新名片。
一、我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现状
我市的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在标准和规范上,按国家、省的要求进行统一,在建设上,市里顶层设计,各区按标准建设区域信息平台,各医疗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建设信息系统,分别与市、区信息平台对接。
(一)完善顶层设计,统一建设规范和标准。先后开展三次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我市健康信息化建设方向和目标。着力打造安全、可靠的“健康信息高速公路”,形成一个平台、十大应用、两个保障体系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架构。
统一市级业务流程标准和数据采集标准,已建成的区域影像和检验系统、妇幼系统、家签系统、检验检查互任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均基于统一的市级业务流程标准。依据国家健康档案数据集的范围和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标准,于2009年经质监局批准后形成地方标准,之后根据省、市业务发展需求相继进行了适当调整升级(最新的一次升级是 2018年)。结合最新国家数据采集要求,在广州市原由数据采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并形成省的数据采集标准。目前广州市数据采集标准与省数据采集标准一致,并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目录医院医疗业务分册》、《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目录医院运营业务分册》、《广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基层卫生部分)-v2.31》,后续若省平台数据采集标准升级,市平台采集标准将同步进行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均对信息的存储、传输、查阅、导出、加密、脱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国家政策层面在强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重要业务数据实行重点保护,明确业务数据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负有更多的安全保护义务,并配以国家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强制存储等法律措施,确保重要业务数据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同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均对医疗信息化安全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广州市的健康医疗信息安全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通过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级测评和等保三级测评。
(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至2020年8月,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接入全市296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全部市属医院和公卫机构、11个区及绝大部分区属医疗机构、28家省部属医院)。平台集聚了全市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信息,让原本碎片化的个人医疗、健康信息得以整合共享,在库实名电子健康档案超过3600万份。基于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码、健康档案调阅、双向转诊、智能提醒、预约挂号、统一支付、区域影像与检验、家庭医生签约、远程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十大应用,完成了数据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各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提供了基础数据和业务协同平台。
目前,已完成广州市健康云平台的搭建,并通过等保三级测评,有较高的安全性。市卫健委自建的业务系统已迁移至健康云平台,目前运行状态良好;市红会医院、市脑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也正逐步把业务系统迁移至健康云平台。同时,以广州健康云平台为核心的广州健康业务网已连通39家相关公立机构,包含省部属医院、市属医院、市公卫机构和各区卫健局等,后续会按照实际需求逐步增加连通机构。
(三)注重协同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自2018年起,市卫健、民政、人社、工信等民生部门建立了广州健康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推进了医疗机构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基本实现了省部属医院与市级平台的对接,极大丰富了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的健康档案库,拓展了平台可应用的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市、区两级平台联通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影像和检验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等医疗协作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支撑分级诊疗服务开展,加快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深化家庭签约系统应用,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实现。目前区域影像和检验中心系统已推广越秀、天河等7个试点区应用,9家省部属医院、15家市属医院,以及海珠、南沙区全部区属医院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5个区(越秀、花都、天河、增城、番禺)17家区属医院和9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接入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任何一家接入互认平台的医院,均可在患者就诊时实时调阅患者近期在其它医院做过要求互认范围内的检验检查项目及详细信息,若医生仍重复开检验检查单,则会进行预警提醒并要求医生填写原因,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查信息共享效率,方便群众就医,减少重复检验检查费用。
(四)突出便民惠民,丰富“互联网+医疗”服务内涵。2019年6月,广州成功首发电子健康码,解决群众就医“重复办卡、互不通用”的堵点问题。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公卫领域的“一码”应用,居民群众通过电子健康码可以享受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家庭医生签约、义务献血、慢病管理等智慧公卫服务,并将逐步享受到更多便民惠民功能。至今年8月,广州市90家医院和15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完成了电子健康码的上线应用工作,预制电子健康码约3591万个,总发放231万个,总用码超过2353万人次。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还打造了一站式互联网医疗健康门户—“广州健康通”,汇集医院号源,实现指尖上的便捷就医。截至今年8月,已接入124家医疗机构,总注册用户超过400万人,总预约量接近1460万人次。群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穗好办、支付宝即可实现预约挂号、医疗缴费、导航导诊、排队候诊、接种预约、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出生证打印预约、家庭医生签约等优质便民惠民服务。
二、下一步计划开展的工作
根据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我市正在持续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平台互联互通能力,整合盘活全广州健康资源。
(一)深化平台建设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互联互通水平。加强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形成部门间有效沟通机制与数据共享机制,打通医保、公医线上支付环节,共同推进互联网+医疗、分级诊疗应用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协同,基于市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同时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价值。强化市平台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指导各级医院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盘通市、区两级平台数据双向通道,实现慢病、妇幼保健、计免等信息自动下发。
(二)重点深化信息惠民便民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信息惠民工程,引入新技术和新理念,构建智慧医疗。基于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深化健康档案信息管理、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诊疗费用支付等50多项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提高卫生健康决策支持水平,突出卫生医疗数据应用价值。加大宣传推广,提升广州统一预约挂号服务的社会知晓率。打通医保线上支付环节,进一步完善诊疗费用支付应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大力推进广州市区域诊断中心建设,更大范围实现区域医学影像、检验、心脑电、超声、病理数据共享共用,推进检验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费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影像、检验、心电、病理服务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各区范围内以及跨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诊间/住院预约、双向转诊、出院随访、社区首诊业务的支撑。
(三)逐步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向健康云平台迁移。鼓励市卫健委下属单位将业务系统迁往健康云平台,后续将结合各单位的机房和业务系统情况,制定并下发广州市健康云平台的迁移规范。各区已建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按计划逐步迁到各区健康云平台。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所提建议积极合理,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是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一如既往关注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多提宝贵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