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63号
毕清委员 :
《关于尊重广州人饮食习惯,合理对待 “药食同源”中药材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委宣传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药食同源”是中医药学特有的健康理论,历经数千年实践有效验证历久弥新,但“药食同源”产品的正确使用,离不开中医辨证论治整体观的指导,也离不开政府部门对此进行规范与监管。国家先后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药食同源”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保障。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为传播“药食同源”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药食同源”产品,提升大众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助推健康中国(广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中药材经营与监管有关情况
一是有关经营中药材的许可证明的相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稽函〔2017〕47号)明确提出:中药材有药用、食用、兽用等多种用途,判断中药材是否属于药品管理,关键在于界定其用途;对于未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鉴于各地有不同食用传统,不宜强调其药品属性,经营者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经营此类中药材不得宣称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相关内容。综合上述规定,未进入药用流通渠道的中药材,经营者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应按食品管理,不得宣称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相关内容;进入药用流通渠道的中药材应按药品管理,符合药品标准,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二是市场监管对流通环节中药材的监管情况。《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市〔2003〕155号)中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入中药饮片的,一律按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采购药品进行查处。”从以上规定可知,中药材自产自销的第一个环节可以不纳入生产和经营许可的范围,但是一旦被具有饮片生产资格的企业,或者具有中药材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收购之后,在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之前,中药材(包括加工之后的饮片)必须在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之间流通。
三是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制定及公布情况。(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公布了87个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此后又增加了15个品种,除取得批准文号的阿胶外共有101个品种。除此之外,其它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或批准为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的药品名称、新增食药物质目录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公告和批复。(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国家将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并综合各地试点实施情况,研究论证将上述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已结合全省实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党参等9种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论证稿)》, 正在综合汇总各单位意见。本提案中提及的“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等均在该工作方案中。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目标实现。至2019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为0.93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0.66人。分别比全国、全省2020年规划目标高0.38和0.26个百分点。广州市于2018年成功创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近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区均至少有一间区级二甲以上中医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18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8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其余两间正在升级改造中医综合服务区。11个区中有10个区先后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全市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逐年增加,并呈显著上升趋势,2019年数量达663间,实施备案管理中医诊所达263间。
健全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助推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知识理念在我市深入人心。“阴阳平衡”“起居有度”“合乎时令”“内外调理”等与传统中医药理论密切相关的健康养生理念广泛传播,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动指南。中医药保健书籍成为书店热销,中医药保健汤方成为网络热搜,“养生”“保健”成为街坊热词,“凉茶文化”与“煲汤文化”更是成为一种地域标识。2019年我市成功举办广州亚洲美食节---“用好厨房,不用药房,美味吃出健康来”将岭南“药食同源”作为文化传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将中医药纳入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发挥“中医药中国(广州)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这个品牌,以及各大科普平台。利用各种媒体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向公众讲授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全社会利用中医药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素养提高。
二是继续织密基层中医药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示范点建设,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应用规范化的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包,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中心),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融入家庭医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统管统用、同质化管理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开设工作室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中医门诊部、诊所连锁化经营。
三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推进中医药“治未病”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以省、市中医“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心为龙头,“治未病”服务示范单位为骨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中医干预方案为支撑的“治未病”体系。实施中医“治未病”服务行动计划及4个配套方案,制定中医“治未病”工作手册,建设中医慢病、神志病、母婴安康和中西医协作4个指导中心、25个示范单位和一批中医综合服务区“治未病”门诊。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四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依职责积极协调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前提下,开展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安全性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推进符合广州地区居民饮食习惯的药材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同时,配合国家和省完成好《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修订。
最后,感谢委员们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