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1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211号
韩艳委员:
《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司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根据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针对我市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我市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并给出了具体建议。我们认为,该分析和建议很有指导意义,我们将根据建议,进一步强化我市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工作。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积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立法工作
广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刻认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在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方面,我市出台了《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已废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等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 等政府规章。原《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由于落后于实际形势需要,不符合目前管理工作要求,已于2019年废止,目前《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修订)》已纳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修订)》 已被列为2020 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修订)》已被列为2020 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适时审议项目,各项目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广州市委深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穗改委[2020]7号)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细化方案,组织落实《实施意见》中关于制定修订《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市献血管理规定》等地方性卫生健康法规和规章,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建设的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也提前做好部署和指导工作。
为了给我市、区政府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战疫情,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强大合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20年2月1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政府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卫生强市、健康广州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市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持续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灵敏可靠、协同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方面,形成了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龙头,11家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架,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支撑的三级疾病防控体系。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方面,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风险会商和专家评估机制,市、区组建了传染病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培训演练。不断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市405家医疗机构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市织密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线,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成立疾控等多部门联合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实行分区分级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及早发现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隔离措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市委深改委《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方案、三年任务清单以及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完善配套法规,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制定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于4月29日省人大审议通过,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违法线索通报、违法行为溯源追查等执法协作机制,确保长效、有效监管,为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疫情以来,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每日派出人员深入林区、酒楼、 食肆以及涉及野生动物农贸市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实地检查, 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并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树立社会生态文明新风尚
6月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我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不文明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如要求公民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要求公民爱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不得买卖和食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对遵守公共场所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作出规定;提倡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
我市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的普法宣传,结合主题宣传、大众传媒、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传染病防控意识。在公交移动视频、地铁电视及灯箱、火车站候车室视频、户外LED电子屏、宣传栏和报刊亭等多渠道、全方位发布传染病防控公益广告。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慢性病防治健康科普管理。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 “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市林业园林局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不断增强公众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今年结合疫情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引导。《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出台后市林业园林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单行本、专题培训、《羊城论坛》“禁食野生动物大家谈” 节目录制等形式全方位、 多角度进行解读,引导广大市民自 觉抵制“野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此外,鼓励广大市民如发现各类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过12345、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根据您的建议,接下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共卫生立法工作,结合相关上位法的修订情况以及本市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梳理现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就完善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等重点问题展开充分的调研论证。在充分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广州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的立法程序,适时做好送审、审核、审议工作。开展预案编修审查。组织对预案体系、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有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对不适应目前防控要求、不利于形成统一高效应急体系的有关预案、技术方案等进行修订。
(二)我市将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扬优势,聚焦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与国际化大都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联防联控,完善疫情监测与信息通报机制,提高预警检测水平。
(三)将继续落实各部门职责,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对各类贩卖养殖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依法严把检验检疫关,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加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宣传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知识,使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引领科学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照提案中的宝贵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 9月22日
(联系人:钟晓萍,联系电话:8107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