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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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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0〕230号


李斯明委员: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40号委员提案《关于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先行先试,开设医务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在2013年12月,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共同实施首个政府购买医务社工服务试点项目,每年投入购买服务经费60万,配备4名医务社工及督导,在市红十字会医院率先尝试开展医务社会工作。2017年1月第一阶段结束,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政府购买医务社工服务力度,经费投入增加到每年180万,配备12名医务社工及资深督导,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在院期间的专业服务和出院后的社区转介服务,突破医院的空间范围,将服务延伸至离院患者的社区、家庭照顾层面;同时与68个街镇社工服务站建立转介关系,从个人、家庭、社会不同层面关注就医困难患者的心理压力、家庭关系、医患沟通、治疗费用、社区再融入及功能康复等问题。

  (二)稳步推进,扩大医务社工服务覆盖范围。深入实施“社工+”战略,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与医务工作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医务社会工作的实际,2020年,在原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医务社工服务覆盖范围,深化医务社工服务内容,选取了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分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四间市属医院开展医务社工服务,由市民政局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每年投入180万,配备12名医务社工及资深督导,委托社工机构运营,为医院有需要的重症患者、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等群体提供慈善医疗救助服务及政策宣传、医务志愿者组织培育、重点群体个案跟进等系统、专业、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探索具有广州地区本土特色的医务社会工作模式。

  (三)总结经验,打造广州医务社工实务模式。作为广州市首个政府购买医务社工项目,始终将“研究性实务”作为工作基础,经过多年摸索与实践,建立起了具有广州本土特色的“医院-社区-家庭”连续性、一体化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并通过制定服务标准、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成功探索和总结出了“医社合作、全人关怀”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及一套医院社会工作实务流程,编撰了本土化与专业化的《广州市医务社会工作实务工作手册》,起到了示范性、先驱性和引领性的行业标杆作用,为推广广州医务社工实务模式与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取得成效

  (一)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发展,2018年10月率先在全国出台首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并先后出台《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意见》《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第十三条“本市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应当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制度由市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规定,2019年9月出台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2019年12月印发了《广州市社会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财政支持投入逐步加大。我市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建立了多元化保障体系,建立了项目化、市场化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构建了“综合+专项”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平台。2020年市财政安排1.69亿元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其中包括养老服务、医养护理等方面的项目。2020年安排政府社会工作专项服务与评估1139万元,设立18个专项个案服务项目,涵盖青少年、婚姻家庭、农村社会工作等服务领域,形成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相互转介和对接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中“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应当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的规定,2020年1月20日至3月31日,市民政局向有关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公众征集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项目共136个,经过会议评审,共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85个,其中卫生医疗社会工作服务类项目7个,业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三)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2020年市财政安排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346万元,支持组织开展全市社工人才的学习、培训、登记、管理以及就业指导等工作。将社会工作者纳入紧缺工种和人才引进职业(工种)序列,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序列,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可申请认定为“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享受资料津贴、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等。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立项300万元购买社工人才和督导人才培养项目,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达2.1万人,评为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名,获得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等54名,分布在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等系统的社工专业人才1.3万多人,为广州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项目运作、专业服务”的本土化社会工作“广州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

  医务社工在医患沟通、应急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我委赞同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委将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我市医务社工的推广工作。

  (一)完善机制,促进医务社会工作规范开展。继续深化“社工+”战略,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政策创制,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医务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规定,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全面发展。在大力推动医疗机构通过自聘、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提供医务社工服务之外,鼓励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逐步设立医务社工岗位,完善医务社工岗位及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指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责利,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优势,参与相关的专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评估、行业投诉等工作,探索建立医务社工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二)增加投入,有效推进政府购买医务社工服务。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以政府购买医务社工服务为主,完善推广广州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建设。针对目前纳入2020年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中的医务社会工作项目,结合实际需求情况,纳入年度预算项目,及时做好有关项目的经费预算申报及实施购买服务等工作。并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逐步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购买服务规模和力度,扩大医务社会工作的覆盖范围,同时推动社会资本(基金会、企业等)的投入支持,丰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总结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广州医务社会工作实务模式,推动医务社会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继续加强医务社工人才培养。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推动人才多途径发展和培养,进一步做好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引导广州市内具有丰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机构、协会等总结服务经验,研究实务内容,编撰本土医务社会工作实务相关书籍,为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人才培养提供教材和参考。完善广州市医务社工委员会组织建设,积极筹办国内外交流、研讨会议,探讨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促进与广州市周边地区社工项目、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交流,构建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机构全面战略合作的开放性、社会性合作平台。争取高校和社工行业组织的支持,建立广州市医务社工实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医务社工专业人才。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广州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0日


  (联系人:邓晶,联系电话:876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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