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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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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0〕233号


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域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的提案》(第102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2020年5月,市委深改委印发了《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建设。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细化方案,组织落实《实施意见》中关于制定修订《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等5部地方性卫生健康法规和规章,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建设的任务,构建我市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

  一、关于及时启动传染病防治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我市也已经将《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鉴于传染病防治领域的上位法均在修订当中,为保证法制统一,拟待上位法完成修订后,由市司法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就重新制定《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的迫切性、可行性展开充分的调研论证。二是根据市委深改委《实施意见》关于提升疫情监测与应急响应能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建设协同精准、灵敏可靠和智慧高效的现代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目前我市已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试行)》,初步明确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以及各类物资的储备方式和调拨程序,积极协调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能力。同时我委已将广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政策研究列入广州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为解决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二、关于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总结吸纳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做法,对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新审视,结合广州实际,正加快推进《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计划年内完成预案的修订工作。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的决策部署,平稳有序调整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我市司法部门牵头组织对现行有效的117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完成54项规章的集中修正;同步对我市现行有效的85件地方性法规开展清理工作,拟集中修正32件,目前已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三是在生物安全、水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处置、畜禽屠宰管理等领域,我市已出台《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目前《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被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被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

  三、关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疫情监测

    一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动物疫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制定了有关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案和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动物疫情值班制度、动物疫情信息报送流程等规章文件。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常年持续组织落实免疫、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防控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二是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制定了《广州市牲畜屠宰属地管理规定》,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常年持续组织落实畜禽屠宰管理、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严把入场检查关、严格屠宰检疫关、严控肉品出厂质量关,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三是鉴于目前我市尚无动物疫情监测和处置方面的相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我市司法部门将结合正在编制的2021-2025年政府规章制定规划,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园林局等部门就动物疫情监测和处置方面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展开充分的调研论证。

  四、下一步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广州的传染病防治法调研论证,全面梳理现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在充分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上位法,撰写《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初稿条文和说明材料;进一步开展《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订稿的征求意见、数据测算和制度设计论证工作。根据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的具体部署,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起草工作;持续严格落实畜禽生产日常监管,抓好动物疫情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域法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郭子韩、李明利,联系电话:83274399、8132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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