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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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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0〕229号

  

王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广州市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提案》(第412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委编办等会办单位共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2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群防群控,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取得防疫工作重大阶段性成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增强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市委深改委印制了《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将您所提到的有关事项纳入《实施意见》的任务计划。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关于重新审视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及应急预案。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下设若干个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其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医疗防治组牵头单位为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参照市的应急指挥架构相应成立了区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区、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二是认真总结吸纳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做法,对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新审视,结合广州实际,正加快推进《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计划年内完成预案的修订工作。三是根据市委深改委《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大力加强市、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将基层卫生机构纳入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中统筹发展,以及有关应急指挥体系、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联防联控、群发群控、人员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任务,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十项重点工作方案并抓紧贯彻落实。四是目前我市已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试行)》,初步明确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以及各类物资的储备方式和调拨程序,积极协调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能力。同时我委已将广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政策研究列入广州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为解决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问题提供决策参考。五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建立常态化培训演练工作机制,通过培训演练检验多部门协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跨部门协调配合的能力。2020年,结合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责任分工要求,我委正筹备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广州市生物安全应急演练。六是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在认真总结前段时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补短板,堵漏洞。市防控办制定了《广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了“八项准备任务”(包括应急物资、人员队伍、检测能力、信息化等的准备),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部门、各区防控办细化本部门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充分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

  (二)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我市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严格执行《广州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财政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设备配置及设备更新给予补助,逐步配齐配强基本设备及主要设备,贯彻落实市委深改委《实施意见》,全面铺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提升预检分诊、发热患者筛查能力,完善与上级医院的转诊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制定《高等院校流行病学调查预备队伍建设方案》,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预备队伍保障;委托中山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高校为我市培养全科医生;组织基层全科医生骨干赴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全科医生首诊制度;推动城市大型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通过对口帮扶、技术协作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委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措施,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四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减少“文山会海”的工作措施》,精简文件制发,控制会议数量,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五是大力推进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新建门诊全症状监测系统,以门诊发热病例登记为重点,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自动获取腹泻、皮疹等传染病重点症状数据,实时汇集病例和症状监测信息,加强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的深度病原学分析,构建全症状监测系统,早期识别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及时预警和介入调查;建成传染病精细尺度地理信息监测预警系统,依托智慧广州时空信息云平台,基于街镇和社区精细尺度地理信息,结合人口、公安、气象、土地利用等多部门数据,构建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对传染病防控情况进行辅助分析,指导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提升个人防控能力。一是疫情期间我市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和市民群众自我防护需求,持续制作发布各类科普产品和防控知识,编印《广州市民防控新冠肺炎健康指引》中文及英文版、《广州市学生预防新冠肺炎健康指引》、《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手册》等共33万册;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投放《武汉来穗人士温馨提醒》、《市民健康指引》等防护指引,并在我市每个地标、每个角落6000多个公信屏滚动播放;与省、市电视台联合制作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指引专题片22期,制作11期学校科普和防控知识指引,制作培训视频48集;及时编写、更新市民防疫健康知识和指引短信11条次,依托运营商短信平台累计推送近23亿条次;组织专访钟南山院士,介绍境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普及个人防护知识,消除群众的顾虑。二是结合疫情发展及时及早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普法资讯。通过各级各类普法网络平台向市民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送和发布中央、省市的防疫政策和防疫相关法律知识。为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覆盖全市公共场所,我市紧急设计制作了一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挂图、视频和普通话、粤语、英语多语音频,在广州塔、花城广场、北京路步行街、公交、地铁、医院、机场、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出。三是加强企业用工指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及时高效处理企业与职工有关带薪年休假争议,督促企业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及时出台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引导企业和职工通过协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意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下一步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结合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明晰各单位职责,形成严密的责任网络,抓紧推进《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继续推进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贯彻落实好《广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继续加强新冠肺炎健康防护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郭子韩、李明利,联系电话:83274399、8132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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