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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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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0〕223号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贵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为劳动者健康谋福祉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张硕辅书记、温国辉市长、黎明副市长等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市职业健康各项工作。2019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综合评价,我市排名第一,全市职业病新发人数稳中有降。

  一、关于机构改革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况

  2019年1月份,按照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由原安监部门正式划转卫健部门后,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展开相关工作。

  一是着力建队伍。2019年1月和4月底,分别完成了市级和11个区级的机关职能交接及编制、人员转隶,落实了44名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由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分别与同级卫生监督所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书,明确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责,在市职防院和市疾控中心分别成立市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质量控制中心,11个区均已在区疾控中心明确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内设机构和人员,积极推动建立镇街职业健康监管队伍。

  二是着力立机制。成立以温国辉市长为组长、黎明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广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市直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由黎明副市长任总召集人,23个市直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了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0年8月底组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尘肺病防治攻坚工作会议。修订《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先后建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定期评价机制、职业健康倒查机制、重点职业病监测机制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监测机制。

  三是着力强基石。采取整群抽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截至2020年9月15日,全市共完成12761家用人单位调查。2019年9月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启用以来,截至2020年9月15日,我市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7152家。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遴选出131名职业健康专家,组建了第一届职业健康专家库。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2019年举办了41期培训班、参训1174人次,培训率100%;对放射机构从业人员,举办了7期培训班、参训人员1531人次,培训率99.5%;2020年6-8月,我委统一组织六期职业健康腾讯网络集中培训班,合计5.82万人在线注册观看,计划9月份开通网上学堂培训。

  四是着力严监管。2019年市、区卫健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含医疗机构)共2020家次,立案处罚212宗,其中警告162家,罚款55宗,处罚金额66.96万元。2020年以来,市、区卫健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截至2020年9月15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519间次,发现问题或隐患3108项,立案处罚61宗,罚款金额49.5万元。我市共有放射诊疗机构788间,全市监督覆盖率达90%,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649份,立案查处案件194宗,实施行政处罚宗数190宗,其中警告117宗,涉及罚款宗数92宗,1宗正在办理中,罚款金额28.94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含苯、1,2-二氯乙烷、正己烷等有机溶剂类产品质量监管,将油漆涂料、 胶粘剂等有机溶剂类产品列入《广州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 年共抽查油漆涂料、 胶粘剂等有机溶剂类产品 34 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是着力抓重点。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我市辖区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102家,已进行粉尘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99家,申报率为97%;开展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用人单位数98家,检测率为96.1%;目前辖区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接尘劳动者人数为8764人,其中按照体检周期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人数为8544,体检率为97.4%,负责人已培训用人单位数99家,培训率为97.10%;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已培训用人单位数101家,培训率为99%。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我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率为100%,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开展尘肺病信息核查。建国以来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发生职业性尘肺病病人达1222人,累计死亡566人,失访99人,现患存活557人(其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52人,其他保障83人,无任何保障的22人)。开展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调查,印发《广州市职业病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调查方案》,由各区确定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辖区内职业性尘肺病病人的现状调查和体检工作,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对各区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健康检查工作进行全市兜底。

  六是着力保稳定。2019年全市新增职业病病人122例,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97例,2020年上半年新增职业病病人27例,疑似职业病病人8例,均已完成倒查处置。去年5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处置108名湖南籍尘肺病患者集体上访事件。市人社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一步夯实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截至2020年5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638.09万人。

  二、关于健康企业建设情况

  贵委员会《提案》中提到此前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推进的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我委专题做了了解。主要情况是:

  2018年,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办〔2018〕84号)和《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健康企业验收方案的通知》(穗安办〔2018〕137号)要求,由各区安委办组织辖区创建工作相关职责部门进行健康企业验收、市安委办组织广州市创建工作相关职责部门进行健康企业抽查验收,我市当年共创建健康企业117家,其中海珠区5家,荔湾区12家,天河区12家,白云区28家,花都区10家,黄埔区7家,番禺区16家,南沙区12家,从化区6家,增城区9家。市安委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于6月21日、7月30日对南沙、花都、白云的三个企业进行了抽查验收,其中一家企业因条件不达标未通过验收,一家企业整改后通过,一家企业通过。

  2019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委牵头市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穗卫〔2019〕4号),明确提出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在工作场所及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落实内部监管和持续改进工作责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待遇。以上内容均属于健康企业工作要求范畴。

  贵委员会《提案》提到的2019年11月国务院爱卫办的发文,具体情况为:2019年11月,为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分阶段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根据《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当前健康企业建设涉及环保、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控烟、食品安全、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文化建设等九大方面内容。而我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提的健康企业则是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为主,即当前全国爱卫办推行的健康企业建设和我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提的健康企业,在内涵上既有联系,又有显著不同。

  三、关于《提案》建议采纳情况

  贵委员会《提案》提出四项具体建议,经研究,我委及会办单位均认为针对性很强,且具备可行性,决定全部予以采纳,具体措施如下:    

  (一)把健康企业建设列入健康广州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委已将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广州行动(2020-2030年)》,具体内容为:创建“健康企业”。各企业要创新健康促进手段,及时应对产业转型、技术进步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新问题。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各区加强对辖区内创建企业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注重社会效果,力争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健康企业”。倡导用人单位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以上内容已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印发。

  (二)制定健康企业职业健康先行方案。2020年6月30日,我委收到省卫健委以文件办理表形式转来的全国爱卫办等7 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省卫健委将于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我省健康企业建设管理办法,部署推动相关工作。为有效推进我市健康企业建设,我委及时安排市职业病防治院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技术合同,率先按国家颁布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开展建设试点工作。9月21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广州市职业健康示范企业评估方案》,综合协调各区、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开展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工作。

  (三)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实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提高全市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已委托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全市30余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60余名专业人员开展创建健康企业培训。

  (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对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广视新闻》、《午间新闻》 等主要节目中提高健康企业建设的新闻占比,倡导企业健康建设文化。加大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力度,分类分批线上线下组织监督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用人单位增强职业健康意识,主动加大投入,严密防护,规范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源头治理成效。

  (五)建设企业本质健康长效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利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契机,建立健全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爱国卫生队伍,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议事协调作用。以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职业健康部门监管责任。牢把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契机,持续强化镇街监管,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各项职业健康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回头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最后,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市职业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专此函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郭晓,联系电话:8761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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