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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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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0〕155号

  

黄小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借力乡村振兴战略,“一调一优”创新广州特色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4102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村卫生站设置的建议

  确如代表们所述,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站覆盖”、“临近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村可不设卫生站”以及“满足农村居民30分钟可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等各项建设要求推进村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 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但各区村卫生站人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我市多管齐下,不断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推进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将村卫生站纳入镇卫生院的分支机构管理,村医由镇卫生院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发展平台、统一职称晋升、统一绩效考核等,有效提升了村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和引进人才的办法,把乡村医生、护士等岗位作为紧缺专业岗位,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定后,可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不受1:3开考比例的限制,同时可合理确定笔试题目难度,拓宽选才范围。三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要求,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统筹乡村医生岗位需求时,优先满足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四是白云区先试先行,创新打造“中心卫生站”建设模式,以每个中心卫生站服务周边3-5个村的模式,统筹各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中心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形成镇卫生院-中心卫生站-村卫生站的三级管理网络,实现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全覆盖。

  二、关于优化财政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经费保障工作,持续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的财政投入。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35号)印发实施,通知明确:“2019年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5元,2020年提高到人均70元”。2020年,我市原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已提高到人均70元,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二是从2018年开始,提高我市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个行政村的村卫生站每年补助1万元提高到2万元,并对北部山区镇卫生院在岗医务人员工资待遇继续予以倾斜支持,北部山区镇卫生院在岗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已提高到人均每月1000元。三是允许各区按照现行的财政制度,统筹村卫生站各项补助,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村民提供更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在花都“一元钱看病”模式示范带动下,增城区、黄埔区等涉农区结合区域实际和特点,按照“医保报销+财政补助”方式,启动了“一元钱看病”工作。同时,白云区先试先行,在适宜的村卫生站试点实施白云特色“一元钱看病”项目,将该项目工作纳入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由村民、村委、镇卫生院共同投入,不需要政府额外投入经费,创新打造持续、良性、长久落实“一元钱看病”的白云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的财政投入,进一步推进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并鼓励白云区继续完善提升“中心卫生站”和“白云特色一元钱看病”模式,探索一条可借鉴、可推广的“村稳”改革路径。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可以主动公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杨荻,联系电话:3765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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