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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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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0〕200号

  

陈伶俐、冼聪颖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第406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医保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组织架构,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2016年我市确定为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以来,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领导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部署医养结合工作。2017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即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7〕6号),同年建立了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黎明为总召集人,原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等11个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委。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今年初,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调整,增加市医保局为第12个成员单位。今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委联合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协调各部门推进医养结合各项工作。8月,以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

  二、部门通力合作,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一)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升级

  以广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引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加合理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项目,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改、扩建设立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供“医养护”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培育“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新业态,结合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养老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合作,扎实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相关工作,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开展家庭病床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慢病诊治、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康复指导、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护理站试点项目助力社区医养结合

  为提升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素质,根据2018年原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在社区建设护理站的实施方案》,市财政三年共投入2735万元,推动在全市11个区建立70家护理站试点项目并给予补助扶持。全市护理站数量也从2017年的1家,发展到今年6月的104家,服务量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市将进一步推动护理站融入广州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和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提供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

  (三)优化医保政策对医养结合工作支撑

  一是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从2017年作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开始,目前我市已构建起“覆盖人群范围为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重度失能和中度失能伴中重度失智人员为保障对象,涵盖37项生活照料服务和30项医疗护理服务为支付目录范围,以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分类设定待遇”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截至5月31日,全市累计共有15,219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4.80亿元,人均每月支付2595.81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3.08%。待遇享受人员中60岁以上退休人员占96.4%,80岁以上占比76.8%。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和养老产业的发展。二是持续优化支持医养结合的医保结算方式。在医保支付方式和普通门诊结算标准上均对老年人群予以倾斜,自2019年8月1日起,养老机构内设的对内服务医疗机构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按“医疗服务项目”方式结算,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在享受医养结合政策中医保待遇水平。三是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长护险定点。医保部门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机构医保定点的覆盖面。对符合卫生健康健部门设置标准、配置信息系统等基本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对内服务医疗机构,依申请优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目前全市共有28家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其中8家为养老机构内设对内服务医疗机构,持续提升医养结合保障能力。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定点机构范围,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183家长护定点机构,其中养老机构112家(公立15家,非公立97家),长护定点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各行政区。

  三、搭建信息平台,实现智慧健康养老

  (一)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民政部门依托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全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平安通、助残配餐、照护需求评估、护理站等多类基础数据,建立六大居家养老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挖掘分析老人服务需求、服务规模、质量评价,为政策决策、服务模式提供重要支撑。目前市信息服务平台系统终端覆盖11个区、170个街镇以及604个养老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累计约44万人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注册,申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门受理、全城通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申请单超过18.3万份。提升“平安通”服务,以呼援服务平台为基础,通过“智能终端+人工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援、GPS定位、咨询转介、心理慰藉、定期关怀、提示等六项基本服务。累计为逾10万用户提供定位服务,提供紧急呼援800多人次,提供健康监测约1000万人次,为7000多名用户设置电子围栏。我委积极促进卫生和民政养老数据共享共通,按照为老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提供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参考和疾病趋势分析的结果性数据并开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接口给民政部门,在为老服务平台的个人档案里展示其电子健康档案信息。2020年市财政为医疗卫生、民政信息化建设安排资金约1亿元,以期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疗健康、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撑作用。

  (二)探索开展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

  为发挥互联网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工作,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在线配药等便利服务。广州市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申报,广州市老人院、天河珠吉护理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被遴选确定为国家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探索通过远程协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医养人才素质

  (一)制定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

  结合今年《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要求,除将医养结合人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外,经我委商相关职能部门,今年3月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医养结合护理员技能提升计划》,提出对医养结合护理员培训师资、培训数量、基地建设等多方面的任务目标,政府部门及有关群团机关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建立完善医院结合护理员技能培训机制制度,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人才技能水平。

  (二)建立合理医养结合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一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7号),目前已有老年患者护理、老年人日常康复应用、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居家养老照护等培训课程标准可开展养老护理方面的培训纳入补贴范围。根据《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民政部门为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在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资金。为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员工作满五年、满十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予以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艰苦岗位补贴。2018-2019年享受两项补贴的养老护理员1300多名,累计发放补贴1350万元。

  (三)切实开展医养结合人才培养

  一是市人社局积极推动开展校企合作,组织广州技工院校与部分高端名企共同开发人才培养项目,并多次与日本、澳洲、荷兰等国际养老行业专家共同探讨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多形式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教学、共建实训基地等,提高养老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开发企业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养老护理精英人才项目,并制定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培训项目计划。截至2020年5月底,举办各类养老护理培训示范班和养老公益讲座共21期。二是7月我委印发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发动各区、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培训计划抓紧开展医疗护理员在岗训,已超额完成全年5000人次医疗护理员培训任务。三是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开展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我委及时组织部署,要求各区精心遴选180余人参加首批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线上课程,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范围,不断提升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养结合工作要求,会同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道,在不断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强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建设,构建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推进医养进一步融合。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王璇,联系电话:8322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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