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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5-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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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树群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未确定传染性的新发疾病应急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提案》(第500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未确定传染性新发疾病应迅速及时逐级上报”的建议

  该项建议已有法律方面的规范。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新发传染病、原因不明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死亡病例应立即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下列疾病时应及时报告:(1)法定传染病;(2)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各地医疗机构传染病相关信息主要通过该网络直报系统报告,

  我市一直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规定。目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纳入传染病直报系统,实现了横向到底(基本覆盖所有医疗机构)、纵向到边(国家、省、市疾控中心、卫健委能适时获得网络直报数据),并已建立了发热呼吸道疾病症候群、发热皮疹症候群、肠道疾病症候群等监测体系,能够有效开展新发传染病和相关病原的监测工作。近年来,我市通过医疗高地建设,着力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发展高水平健康服务产业体系,疾病诊治能力和病原学检验检测能力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已具备对新发病原、新发传染病等快速检测诊断的能力。

  您提出的“一旦发现新发疾病,即使无法确认其是否为人传人的传染病,应该迅速将之视为疫情数据逐级上报”的建议,有助于强化疫情监测和通报。我市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落实有关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

  二、关于“未确定传染性新发疾病暂时视为传染病处理,应急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该项建议涉及到传染病的分类管理,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传染病实施分类管理,并明确了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种类。其中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这为我国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传染病疫情,必须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风险,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做好防控工作。既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战机,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危害公众健康,又不能盲目扩大提升应急响应等级措施,造成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尊重科学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对于不明原因聚集性疫情的处置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应通过深入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不明原因聚集性疫情究竟是新发传染病还是非新发传染病或并非传染病。如果是新发传染病,应设法弄清楚其传染源、传播途径、传染性、致病性及易感人群等,这样才能做到精准防控。人类对疾病的认知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我们与疾病的斗争也是一个不断提高防控水平的过程。诚如您所表达的观点,对一时未能确定性质的聚集性疫情,是否应适当提升应急防控措施力度(不一定就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值得医学界深入探讨和研究。

  自2003年非典疫情以来,我国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次湖北武汉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突袭,我国在很短时间内就确定了新冠肺炎的病原体,并迅速研制出检测试剂盒,为疫情防控奠定了基础。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果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控制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并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降低了疫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举全市之力,严防严控,目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和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关于“加强各级政府针对疫情的应急响应措施”的建议

  您的该项建议涉及到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防范风险,完全符合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新发传染病和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是人类健康的重大威胁,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给全世界敲响了警钟。对于当前我国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的决策部署。

  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并加强有关应急保障措施。市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了多支卫生应急队伍,建立了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每年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努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水平,全市公共卫生事业不断发展。

  目前,我市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改革和完善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专家和多部门进行研究,按照平战结合、有效防控的原则,从健全法制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完善卫生应急体系等多个方面,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文件,补短板、强弱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广州公共卫生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并多提宝贵意见。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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