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1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邓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4010号提案《关于二孩形势下提升广州市儿科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儿科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一)关于营造尊重理
(二)关于提
(三)关于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方面。市发展改革委高度关注儿科医护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及专科医护人员流失问题,积极尝试在价格职能范围内促进问题解决。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改价格〔2017〕21号)中明确“扶持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对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一般治疗、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类的部分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我市自
(四)关于建立儿科医疗联合体方面。截至2017年4月,我市建有医联体47个,223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建设。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立产儿科医联体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方案》(穗卫妇幼〔2016〕22号),支持各区充分利用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建立产儿科医联体,市财政给予每个医联体一次性30万的建设补助。目前已有5个区完成产儿科医联体建设,医联体各机构间在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合作,更好地分流了儿科诊疗患者,促进基层儿科医疗水平的提升。
(五)关于儿科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一是《关于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穗卫〔2016〕66号)明确要建立绿色通道,将儿科医生认定为短缺专业岗位,优先引进和招聘儿科人才,同时各医疗机构要优先保证儿科发展所需编制和人力。二是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配需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穗卫〔2017〕36号),明确市财政自2017年起根据市属住培基地的在培学员数按4.1万元/人·年标准安排综合定额补助,并在定额补助总量内对儿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学员给予增加生活补助2万元/人·年。同时鼓励各用人单位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儿科专业学员签订就业协议,并给予适当补助,吸引儿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学员留在广州就业。三是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现已恢复招收儿科专业医学生。广州医科大学儿科学院所在的市妇儿中心,为鼓励医学生报读儿科专业,承诺不仅免学费还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六)关于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方面。《关于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穗卫〔2016〕66号)中明确,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在职称晋升
(七)关于儿科资源规划布局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方面。在《广州市卫生和健康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卫生强市建设文件中,明确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布局规划和基础建设项目,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布局规划。市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印发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办法》,今年在《广州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16-2018年)》(穗府办〔2017〕20号)中,进一步明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二级及以上规模的儿童专科医疗机构,规范和简化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用地统一纳入全市医疗卫生用地规划,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流动。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