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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11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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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启明委员:

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38号《关于规范发展月子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会同市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妇女联合会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场准入相关问题。月子中心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服务在生活照料服务和保健服务之间交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目前国家、省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支持月子中心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许可,提供母婴生活照料服务的月子中心不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当前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要求对“月子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一网归集、全国公示”的要求,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机制。

二、关于规范行业管理工作。我市相关部门一直以来积极推动包括母婴护理在内的家政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制定并完善家政行业规范,推行标准合同文本,2015年修订了《家庭服务业服务规范》,并先后出台了《广州家庭服务业行业服务规范》、全国首个家政服务三方合同标准文本《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等,指导行业协会制订发布了《广州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家政人员行为规范》、《广州家庭服务业竞业守则》等行业规范,指导企业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市妇联推动成立了广州市家庭服务联合会,计划尝试引导市家庭服务联合会设立月子中心专业委员会,发挥行业协会功能,加强监督与引导。据了解,2015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制定了《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对月子中心的设施设备与环境、人员配备、服务、内部管理、消毒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引导促进月子中心行业自律。

三、关于母婴照护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我市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母婴照护从业人员培训。市商务局推动行业协会与企业或相关机构联合办学开展妇婴护理员等专业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育婴员、妇婴护理技能培训课程,2018年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组织育婴员培训870人次,妇婴护理培训386人次。同时,我市实施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已将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妇婴护理专项能力证书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对参加有关机构培训或自学成功考取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妇婴护理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晋升培训补贴。2018年,全市资助育婴员技能晋升培训2083人次,资助妇婴护理专项能力培训147人次。

据了解,我市部分月子中心已经开始探索“医院+月子中心”的服务模式,有的月子中心在内部或附近的独立区域按照医疗机构相应的基本标准进行建设,申请设置诊所或医务室;也有部分医疗机构在周边独立设置月子中心,提供母婴生活照料服务,但这类月子中心本身不纳入医疗机构管理。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我市将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促进行业自律。对于“月子中心”符合条件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医疗机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批与管理。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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