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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25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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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营委员:

《关于加强癌症治疗中心建设,打造我市抗癌治疗高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精神,分析了癌症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抗癌治疗卫生服务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癌症患者服务保障不到位、对癌症卫生工作的重视和统筹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抗癌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全市抗癌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措施建议。我们认为,该分析和建议具体详实,切合实际,我委将根据您建议,进一步加强癌症防控工作。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癌症防治工作。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肿瘤等慢性病防控工作,逐步建立癌症防治体系,提高癌症防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联合15部门印发《广州市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进一步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负担奠定基础。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州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全面加强包括肿瘤在内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我市将加大引进肿瘤、康复等医疗资源纳入《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中,计划在中新知识城筹划建设肿瘤医院聚集区。

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环境整治、烟草控制、体育健身、营养改善等工作,落实肿瘤随访登记制度,加大中医药防治肿瘤广州力度,加强肿瘤防治重点学科建设,开展癌症综合干预、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广州市恶性肿瘤发病率为299.10/10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4.55/10万),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307.50/10万);死亡率为158.28/10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6.28/10万)。

(二)加强信息收集,落实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市、区、医疗卫生机构三级报告体系,完善落实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制度,建立了全市肿瘤网络登记和随访信息系统,每年及时向省和国家上报年度肿瘤随访登记数据,并对我市城区户籍居民肿瘤登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免费为辖区常住癌症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广州市恶性肿瘤病例随访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建档、随访、健康教育等,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附加项目中。2017年,我市2010-2012年肿瘤登记数据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审核,收录到《五大洲癌症发病率》第11卷内;儿童肿瘤发病与死亡数据也被《国际儿童癌症发病率第3卷》收录,中国大陆仅北京、上海、大连、中山、广州市入选,两项数据的收录意味着我市肿瘤登记处的肿瘤数据已达到了世界级肿瘤数据质量标准,对于广州市肿瘤流行病、临床等领域的国际交流起到推动作用。我市肿瘤登记荣获了国家癌症中心颁发的“2017年度全国肿瘤登记特别贡献奖”和“2017年度全国肿瘤登记工作进步奖”,“2018年度肿瘤登记工作杰出贡献奖”。

(三)推广癌症筛查,实施早诊早治策略。我市2017年起在全市50-74岁常住居民中启动了大肠癌筛查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目标人群进行初筛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肠镜筛查。第一轮筛查(2015-2017年)市、区财政投入超过2500万元,覆盖210万社区居民。共完成37.1万人的初筛,肠镜14338人,发现恶性肿瘤397例,早期诊断率86.9%。2018-2019年,广州市大肠癌防控项目继续推进伺机筛查、大肠癌一级亲属筛查等防控工作。

2017年启动越秀区50-74岁肺癌高危人群筛查试点工作,对4条街道约12.6万50-74岁居民提供免费肺癌筛查服务,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责项目技术执行,进行免费低剂量螺旋CT检查、阳性结节随访及后续治疗。开展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发动,制作居民“爱肺计划--胸部低剂量螺旋CT检查券”3万份发给市民,在广州电视台健康100FUM节目组录制肺癌科普视频在老人饭堂播放,组织专家定期到社区进行健教宣传。2018年将筛查年龄调整为40-74岁,同时积极推进机团单位职工筛查工作。

我市参加了国家重大医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2016年起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开展筛查,对40-69岁户籍常住居民进行癌症风险评估,评估出的高危人群将根据筛查结果被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免费的螺旋CT检查、乳腺彩超、胃镜、肠镜或肝脏超声等临床检查。

我市从2009年起为有农村建制的7个区区域范围内35-64岁的户籍农村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检查,2015~2017年,全市7个项目地区为17万多名农村妇女提供了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确诊乳腺癌及癌前病变108人,确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803人。新一轮广州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2019-2021年)计划在未来3年完成约15.5万农村妇女的“两癌”检查。

(四)加强学科建设,提高诊疗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广州的统一部署,起草制定高水平专科建设方案,打造包括肿瘤科在内的国内或国际技术一流、科研领先的临床重点专科。我市启动了2017-2019年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科等12个学科为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每个学科每年市财政投入100万元,3年周期建设总投入300万元,用于学科开展科研项目、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转化,打造广州肿瘤医疗卫生高地。加强二级以上医院癌症诊疗能力建设,全市22家三级医院和46家二级医院设置了肿瘤科室。开展肿瘤规范化治疗,加强肿瘤筛查、诊疗等新技术的推广以及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的应用,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五)加强科研合作,加大中医药防治力度。加强中医肿瘤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药治疗肿瘤研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先后成为广州市“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以及广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6-2018),2016-2018年市财政共资助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院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专科建设;此外,广州市中医医院肿瘤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肿瘤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我市在科学研究计划、民生科技攻关计划等多个计划类别中,均将癌症综合防治研究作为重点支持技术领域,推动我市在鼻咽癌、肺癌等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六)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恶性肿瘤病人待遇保障水平。我市自2001年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已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二是建立了包括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基本门诊、门特(慢性病)门诊、住院、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专项医疗救助等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保障困难人群的医疗权益。目前,我市在制度上已实现“全民医保”目标,确保广大恶性肿瘤病人享有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开始就已将恶性肿瘤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住院、指定单病种、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门诊待遇,此外职工医保还建立了个人账户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从启动时的23万提高至目前的88.75万,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从7万提高到68.67万。同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总体平均报销比例从启动时的73.2%提高到85.5%,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从62%提高到70%,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位于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2001年我市将恶性肿瘤纳入门诊特定项目待遇范畴,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2002年印发了《关于将恶性肿瘤门诊辅助检查治疗纳入门诊特定项目给付范围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20号),将医疗保险参保人恶性肿瘤门诊辅助检查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范围内有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特定项目给付范围;2014年印发《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2号)规定:患恶性肿瘤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及其期间的辅助治疗不设月度最高支付限额,相关检查及治疗项目亦纳入该门诊特定项目的二级目录范围内;2018年我市在调整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时将恶性肿瘤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调整为“门诊化学治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大大提高了恶性肿瘤参保患者的医保待遇水平。

(七)及时推进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险目录。按照国家、省“三个目录”规定,我市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1号),部分调整我市医疗保险门诊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同时按国家、省规定,已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物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减轻了参保人负担,提升恶性肿瘤参保患者获得感。

(八)优化完善恶性肿瘤病种费用结算。我市自2007年起,部分肿瘤专科医院及有肿瘤专科的综合性医院签订《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限额结算补充协议》,在平均定额结算基础上,经过科学遴选、归类及统一标准,推出了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限额结算等病种付费项目;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457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对恶性肿瘤进行精细病种分值付费,有效保障了恶性肿瘤参保患者的治疗。

(九)加强健康教育,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市卫生计生委每年统计分析肿瘤三间分布情况,在新闻媒体和公共平台发布全市肿瘤相关信息,宣传预防肿瘤的知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健康教育项目创建工作,落实2017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启动全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制定并印发《健康促进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根据您的建议,针对肿瘤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市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负担奠定基础。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癌症筛查、综合干预、信息管理、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癌症综合防治网络。

(二)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加强全市癌症信息资源整合收集,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分析肿瘤发病的影响因素,提出防控建议。建立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测体系,通过收集报病医院出院小结,加强癌症社区随访等措施,收集癌症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大力推动控烟工作,积极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严格实施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计划。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

(四)继续实施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策略。继续发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的长效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推广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继续推进大肠癌防控、肺癌筛查试点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五)提高癌症诊疗水平,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广州的统一部署,推进高水平专科建设,打造国内或国际技术一流、科研领先的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中医肿瘤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药治疗肿瘤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肿瘤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强化肿瘤中医临床防治能力建设,优化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肿瘤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强癌症防治研究工作。实施新一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打造广州医疗卫生高地,依托广州预防诊治技术优势,整合广州地区健康医疗科研、诊疗资源和健康服务,加快健康医疗新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推动我市在鼻咽癌、肺癌等研究领域发展。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拟修订现行的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恶性肿瘤镇痛治疗(非化学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射治疗期间)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今后将继续根据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医疗资源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对纳入的病种作出调整,继续优化恶性肿瘤病种费用结算。

(八)加大癌症防治宣传力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普及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和癌症防治机构共同行动,深入城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提供咨询热线服务,为公民提供针对性的科学防癌知识。

最后,感谢您对癌症防治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对照提案中的宝贵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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