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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9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8-07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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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茹委员:

关于《关于大力支持南沙自贸区先行先试系列医疗政策》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南沙区政府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南沙自贸区调研时的部署要求,学习有关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区自贸区有关政策文件,梳理海南博鳌先行先试政策,并积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有关先行先试政策申报、落地程序,通过办理您的提案,促进南沙自贸区工作。具体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积极争取进口药试点政策。您提到的“提前谋划争取国家、省层面支持在南沙自贸区先行先试医疗政策”等建议,顺应国家建设大湾区发展大潮,是我市重点工作。2017年以来,南沙区已多次专题向省、市药品监管部门,省、市自贸办报告,提出放开进口药品政策申请。2018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横琴时,明确提出横琴可复制推广海南医药政策。随后,省、市各部门积极与国家部委保持沟通和联系,全力争取试点政策落户自贸区。

(二)推进南沙区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3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构建了全市“一主、一副、五分、网络化”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和“一核引领、五基驱动、多点支撑”的健康产业空间新格局,明确了南沙区医疗健康发展副中心地位,截止到目前,南沙区已引进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以及由港资独资创办的南沙兆康国际康复中心等多家大型医疗机构,南沙区优质医疗资源聚集效应逐步显现。

(三)协同推进国际健康产业城建设。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起草《粤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建设方案》,将粤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城项目纳入《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在产业城内筹划建设国际医疗健康中心,借鉴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模式,引进港澳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在国际医疗健康中心建设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检查、共享手术、内镜、消毒供应、药品配送等共享中心。同时积极配合省争取国家支持南沙复制实施海南博鳌乐城享有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准入等系列试点政策,破除南沙健康医疗产业发展瓶颈,推动粤港两地医疗卫生产业的深度合作,力争为港澳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与您提出的“谋划建设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体系,申请先行先试医疗政策”等思路是一致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合作长效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总体框架下推进南沙自贸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协同发展,按照“政府指导,市场促进;先行先试,有所作为;发挥特色,互惠共赢”的合作原则,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打造优质生活圈,共建健康大湾区。

(一)继续加大力度多途径申请试点资格。我委将配合市大湾区办,积极向省大湾区办、省自贸办提出申请,将进口药等试点政策打包,以一揽子政策诉求形式,向国家申请试点。

(二)指导南沙区做好区域医疗资源统筹规划工作。您所提出的“成立医疗管理集团,构建统一的设备和药品耗材采购中心,建立区域消毒供应、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机构”意见,可有效统筹、利用区域医疗资源,也符合国家、省、市医疗卫生政策,我市将在粤港澳国际健康产业城建设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指导南沙区做好区域医疗资源统筹规划,在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建成前,谋划好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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