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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3017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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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4〕133号

钟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优化我市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议》(第20243017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并与您在6月1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各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提供基础数据和业务协同,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一是已形成以“健康云”支撑“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集“居民健康档案数据”数据支撑业务开展的应用体系。截至2024年5月,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接入全市305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了电子健康码、健康档案调阅、双向转诊、智能提醒、预约挂号、统一支付、区域影像与检验、远程医疗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应用。二是依托市平台支撑各区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全市11个区已建成区内统一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包括基本医疗信息系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及区属医院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与市平台对接,初步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型医院之间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共享与协同。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各区基础不同,发展不平衡,缺乏整体规划,各级信息系统多,各区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厂商、时间不一,导致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条线系统分散,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仍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市全民健康平台及统建的相关市级系统,积极开展工作,支持我市各区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不断优化提升。一是加强全市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制定了2024-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规划,并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院按市统一规划制定本区或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形成全市上下连贯的卫生健康信息化规划体系。二是升级医疗卫生数据采集规范。在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接口基础上,拓展数据范围,增加电子病历相关部分。启动《广州市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考虑医疗与公卫、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为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医疗、疾控等业务协同能力奠定数据标准基础。三是推动“社区通”试点应用。在原“防疫通”基础上,基于已有的市、区、镇街、居委(村)四级框架和网格,推进系统功能转型应用,聚焦基层卫生和疾控业务,整合基层各条线系统功能和数据,提档升级公共卫生信息化服务,并改名为“社区通”。该项工作已于2023年在市疾控中心、白云区开展试点,上线家庭医生签约、公卫考核、学生健康证明、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监测等业务模块,并下沉基础数据支撑基层社区业务工作。四是不断夯实医疗健康数据基础。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有序推进广州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台项目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提高全市卫生健康数据汇聚、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共享以及基本数据安全和应用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下一步将加强组织领导,依职履责,积极推动我市各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优化与提升。一是筑牢全市数字健康基础。推进市卫生健康专网和大数据中台建设,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区卫生健康专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完善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开展大数据中心或中台建设。二是持续推动区域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各区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指导各区充分利用市卫生健康委统建的市级系统,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级医院的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力度,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区域共享。三是加快完善和规范广州市智慧公卫体系建设。按信息化规划推进步骤,建立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推广“社区通”应用,整合各公卫业务线条信息系统数据,利用卫生健康大数据体系数据底座,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功能,对接各区基层公卫业务系统,整合基层医疗、妇幼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管理等业务系统应用或数据,对接各区现有的诊疗数据,推动基层医疗公卫各业务条线数据协同应用,形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用便捷的公共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所提建议积极合理,对我们下一步的基层卫生信息化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希望一如既往关注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多提宝贵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华军,联系电话:3466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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