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362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4〕102号
徐洁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广州市北部中心医院牌子的建议》(第20242362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综合相关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医疗中心,区级医疗机构是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一直重视区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通过高水平医院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卫生健康重点专科(学科)发展和科技项目立项等推动区级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一、支持区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近年,我委支持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临床专科建设,针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区级医疗机构均纳入申报范围,按程序要求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对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我委根据《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2021-2023)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市、区级医疗机构申报工作,经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并在立项中适当向区级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区级医疗机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二、推动区级医疗机构科技创新
我委支持和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推动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按照《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我委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范围仅限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申报人积极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三、关于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广州市北部中心医院”牌子建议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花都区打造广州北部增长极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市属医院牌子,给予花都区属三级公立医院享受市属医院在科研、重点学科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事项,我委与花都区多次进行沟通研究,支持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市属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由于广州市北部涵盖白云、从化、花都等区域,因此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广州市北部中心医院”牌子需另行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我委将继续加强与花都区的沟通和协调推进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市属医院第二名称工作,指导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关于支持花都区打造广州北部增长极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考虑花都区人民医院加挂的具体名称,待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确定花都区人民医院拟加挂第二名称后按程序报批。二是持续支持花都区医疗机构加强临床专科(学科)建设,激励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提供强有力健康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区级医疗机构与市级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科研立项、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探索花都区属三级公立医院在科研、重点学科方面与市属医院同等待遇,推动区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蒙嘉平,联系电话:8107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