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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12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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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4〕89号

邹戈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安宁疗护发展的建议》(第2024212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会办单位办理,并与领衔代表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工作,2022年9月我委正式启动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印发《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4月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一年以来,我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建立健全安宁疗护工作机制。2023年12月,市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团市委等9部门印发《广州市安宁疗护试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16项具体措施,全力推动对临终患者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依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市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组建安宁疗护试点指导专家组,出台《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工作指引(试行)》,指导安宁疗护病房建设、明确人员分工、规范服务流程。

  (二)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在前期安宁疗护试点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积极稳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2024年3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动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试点申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置独立安宁疗护病区;指导没有收治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着力构建在市级安宁疗护中心(市级安宁疗护质控中心)指导下,以辖区二级医疗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机构安宁疗护、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三)积极申请财政补贴。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补贴力度。根据2022年印发的《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全市11个区各补助资金10万元。针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任务,新增对基层试点机构补助用于开展居家安宁疗护,以及对有新增安宁疗护床位任务的9个区予以建床补贴。加大试点保障力度,2024年共投入财政补助经费200余万元,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积极性。

  (四)注重安宁疗护服务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开展两期安宁疗护服务技能线下培训及一期线上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医学人文知识、安宁疗护服务流程管理、预生存期评估、身心疗愈方法、疼痛管理原则等。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

  (五)开展安宁疗护督导调研。一是组织安宁疗护相关专家,通过实地走访、收集资料、组织座谈等形式对2023年遴选的11个安宁疗护试点机构进行现场督导调研。收集困难问题,发现短板弱项,研究对策建议。指导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二是委托广州医科大学开展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系列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全市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现状,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举措奠定基础。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逐步转变传统理念的建议。

  9部门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将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提出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宣传倡导、加强对医疗行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以及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三项具体举措。一是将生命教育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政府机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类群体对安宁疗护服务的认识水平。二是在医学院校及医疗机构开展针对医学生、医务人员安宁疗护理念和基本知识教育,宣贯开展安宁疗护的重大意义,鼓励医学生及医务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安宁疗护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联合社工组织,通过网络、媒体、研讨会等途径开展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教育,开展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重症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教育,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积极推动安宁疗护的知识教育和社会宣传,为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资金支持的建议。

  1.关于完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医保局积极推进建设安宁疗护价格体系,完善支付制度。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广州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且已有收费项目的,按现有项目收费,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近日,市卫生健康委正联合市医保局对全市各类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进行调研,了解安宁疗护支付费用现状,为完善支付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合理设置符合老年病种特点的费用结算方式标准。深化“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老年人占比情况给予定点医疗机构系数加成,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老年住院患者;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对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等需要长期保守治疗且费用稳定的病例按床日付费,满足老年患者医疗费用结算需求,支持安宁疗护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需求,维持较高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三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降低安宁疗护护理成本。安宁疗护以护理服务为主,治疗为辅,护理对象大多为失能人员。广州市从2017年起先行先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及设备使用服务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维护了众多失能老年群体“最后一公里”的生命质量和尊严。从试点开始至2023年12月,我市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约13.6万人,长护险基金累计支出43.3亿元。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服务机构、设备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提高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覆盖,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提质增效。截至2023年12月,全市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350家,其中机构护理163家(含同时提供居家护理28家),居家护理184家(含104家护理站),设备服务3家。

  2.关于将安宁疗护收费项目纳入“穗岁康”的问题。2020 年 12 月,我市创新开展政府指导、商业运作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重点解决点重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穗岁康”主要对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门诊自费药费和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报销,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疾病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免赔额以上费用可按规定由“穗岁康”报销 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45 万元。由于安宁疗护相关收费项目主要以护理项目为主,非治疗疾病相关的药品费、检验检查费等医疗类项目,因此未纳入“穗岁康”保障范围。

  下一步,为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提高终末期患者的生存质量,市医保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明确的安宁疗护服务标准测算床日分值,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标准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实施医保总额预算下的按床日标准付费;根据每年“穗岁康”运行情况,在保证“应赔尽赔”和“资金略有结余”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下,探索进一步提升“穗岁康”的可及性,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这一改革红利,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助推我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发展。

  3.关于充分发挥慈善机构补充作用的问题。动员慈善力量助力安宁疗护服务。一是市民政局指导市慈善会开展“穗善·银发守护”为老慈善项目,为高龄、失能及有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提供服务,2023年已向全市51家办公养老机构捐赠物资金额累计超160万元。指导举办“九九重阳 穗岁安康”广州市农村敬老院关爱活动,向全市42家农村敬老院捐赠康复辅具、护理耗材、生活用品等物资。结合“99公益日”、北京路公益慈善嘉年华等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通过捐助资金、物资等形式开展“临终患者关爱服务”等为老服务项目。二是市民政局于2018年启动珠珠大病医疗救助平台,探索慈善医疗救助服务新模式。2020年7月全新升级珠珠慈善医疗救助平台,广泛链接社会资源,积极帮助大病困难患者,实现由单一的资金救助向综合服务救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平台共为3.71万余人次困难患者提供信息咨询、资源链接、心理咨询、医院服务等各类服务。三是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引导社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促进社区慈善基金可持续发展。指导已成立的社区慈善基金,立足社区实际,主动发现社区为老服务等实际需求,策划实施社区慈善项目,整合社区资源,引导社区慈善基金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社区慈善基金 1175 个,筹集善款 1.02 亿元。下一步,继续鼓励支持引导慈善机构积极参与安宁疗护有关工作,加大社会力量资金支持。

  (三)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安宁疗护的配套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居家医养服务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一是扩大试点范围推广居家安宁疗护。今年年初,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局在前期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积极稳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指导

  没有收治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将安宁疗护服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相结合,提高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与管理效率。增加居家安宁疗护专项试点经费,组织专家制定居家安宁疗护工作规范。探索结合家庭病床、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结合各街(镇)功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探索以社区为落脚点提供生活照护、心理舒缓等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二是鼓励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实施“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修订出台社工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在全市建立176个“双百工程”镇(街)社工站、2807个村(居)社工点,全覆盖开通并升级优化社工“红棉守护”热线,为独居、孤寡、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社区有需要的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资源链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年服务困难群众400万余人次,基本实现全市镇(街)社工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100%覆盖。推广广州“公益时间”,依托社工站建立176个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搭建社区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培育5000余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社区有困难的老年人、患者及家属链接志愿服务资源,协助患者及家属解决问题。三是社会组织助力居家安宁疗护。2023年第十届、2024年第十一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共立项6个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为长者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资源等方面在内的全面性支持和照顾,建立社工、医师、护士、康复师、护理人员等跨专业的团队,进行“养老+社工”服务的深度整合、融合,不断探索规范安宁服务内容和标准,发挥公益力量,在生命的最后旅途给予长者帮助与温暖。如广州市海珠区益先社会工作研究院实施的“穗岁安宁——‘院社家’整合式长者安宁照护提质计划”,研发多专业共照、社区居家延续照护,通过家庭病床将服务延伸到社区,为患者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并编制推出《安宁疗护通识》,同步主持起草国内首个整合式安宁疗护服务标准,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四是加大安宁疗护人才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开展对参与安宁疗护服务的社工、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社工、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广州市老人院作为广东省社工人才重点实训基地,为高校社工学生、养老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及社工机构社工提供实习和实训服务。五是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宁疗护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等11个医务及老年人社工服务项目纳入目录管理,并在6家市属医院开展医务社工服务项目试点,引入专业社工力量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慰藉及关爱帮扶。

  (四)关于政策引导,推进医养结合的安宁疗护项目的建议。

  2023年2月,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医养结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多措并举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全面提质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有143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医办养18家,养办医121家,嵌入式4家。全市养老机构总量达到301家,养老机构床位近6.2万张,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89%,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二是推动安宁疗护工作与养老服务相结合。9部门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要将安宁疗护服务引入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在各区各遴选1-2家康养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带动区域安宁疗护服务形式多元化、内容多样化。三是加强安宁疗护能力建设。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穗府办〔2024〕9号),将构建多元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写入规划内容。下一步,我市将以国家试点为契机,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安宁疗护服务联盟。依托市安宁疗护质控中心,联合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成立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联盟,制定联盟工作方案,完善各类机构及居家安宁疗护之间转诊机制,确保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开展。

  当前,安宁疗护工作已纳入国家和省、市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中,广东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均对开展安宁疗护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市卫生健康委2024“十大民生实事”。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着力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位一体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各项工作,推动广州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代表们对广州市安宁疗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程泽飞、唐娜,联系电话:87603567,37878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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