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163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91号
段安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广州核酸采样点改造成发热诊疗站的建议》(第2023216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综合相关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防控政策调整以及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工作要求,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加速提升发热门诊(诊室)服务能力,有效实现了关口前移、分级分层分流,保证群众对一般发热症状的就医和开药需求。自防控政策调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全市发热门诊调度工作,把及时高效解决发热门诊(诊室)运行和分流处理作为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发热门诊优化流程、能力提升和数量扩容,有效应对发热患者就诊高峰,广州市全市发热门诊(诊室)就诊人次从2022年12月23日高峰期的6万人次下降至近期日均1万人次左右。
一、加强发热门诊监测和调度
自2022年12月国家防控政策调整以来,我市建立并落实市区两级发热门诊调度机制,坚持每日召开发热门诊视频调度会。结合全市发热门诊监测数据,预测调整防疫政策后新冠感染情况,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形势,优化和调整各项诊疗政策,应对可能出现的发热门诊的人员激增情况,有效协调、解决各区和各发热门诊(诊室)提出的问题和诉求。
二、做好发热门诊指引
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流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冠肺炎发热门诊就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发热门诊对口分流方舱医院指引》《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转为发热门诊工作指引》,持续优化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全市187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开设发热门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全市发热门诊(诊室)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等方式均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及时公开,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APP上发布全市发热门诊电子地图,方便群众提及查询了解发热门诊(诊室)信息。
三、实施发热门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广州地区发热门诊救治能力,增加发热门诊最大可接纳容量,对发热门诊按2倍进行扩容,切实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倍增计划启动后,全市发热门诊(含诊室)437间,日最大接诊能力从4万人次增至12.9万人次,实现发热门诊“应开尽开”目标。此外,我市还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动态调整全市发热门诊配置,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必要时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转化为发热门诊,最大限度满足发热患者就诊需求。
四、因地制宜改造核酸采样点
我市各区充分利用原有资源,优化发热诊疗点布局,将部分符合条件的“核酸采样点”改为“发热诊疗点”,如花都区将新华街等5个“核酸采样点”改造为“发热门诊便民点”,配备布洛芬、感冒颗粒等药品;从化区将从化区妇幼保健院的“核酸采样点”改造为“临时发热孕妇诊疗站”,科学分流就诊的发热孕妇,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黄埔区萝岗街、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实地条件,方便患者无需进入社区医院,在户外即可完成问诊、收费、取药流程。
五、多措并举优化诊疗流程
针对2022年12月发热患者就诊高峰,各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优化诊疗流程。一是主动引导发热患者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积极分流三级医院就诊患者,缓解大医院压力,降低患者在大医院发热门诊交叉感染风险。二是选择原有村卫生站、服务站和综合门诊等作为发热诊室(门诊)服务延伸点的载体,依据实际情况设立发热诊疗站(间),方便就医。三是督促各级医院均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为急危重症患者织牢医疗救治和生命保障网,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四是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以及上门随访面对面服务方式,着力做好重点人群尤其是红黄标人员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服务。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要求,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一是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重症预警,关注儿童、老年人、孕妇等高危人群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二是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发热门诊(诊室)“应开尽开”,做好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及时有序有力分流患者。合理做好发热门诊和急诊排班,选派有经验的高年资医生出诊,不得随意停诊或关停,不得随意推诿、拒诊患者。
三是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管理,优化发热门诊候诊区设置和就诊流程,为患者提供饮水机等便民服务。强化发热门诊(诊室)医务人员和相关药品配备,通过增设诊室和增加医务人员合理排班等方式应对高峰期患者发热门诊(诊室)就诊需求,避免人员聚集,必要时组织全院支援。
四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冠、流感等传染病医疗救治培训,重点强化儿童、老年人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诊断和救治要点学习培训。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