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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04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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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3〕157号

杨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33001号)建议收悉,我委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市总工会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的建议

  一是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2022年全市共有148所幼儿园开办托班,共开设约200个托班,市教育局指导各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托班管理,做好科学保育工作。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办托。我市大部分托育机构均为社会力量办托,2022年底,全市登记注册且实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083家,可提供的托位数为6.03万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3.58个。全市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共223家,基本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年度工作任务,机构数、托位数及备案率均居全省前列。积极引导托育机构朝着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托规范、服务可靠的方向发展。三是鼓励用人单位发展托育服务。会同市总工会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开办托育服务,印发《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实施工作方案》,选定1家市属医疗机构和2家区属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办托育服务,并给予财政补助。

  二、关于推动普惠性托育体系建立的建议

  一是加强规划建设。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设施规划工作,我市已将幼儿园、托儿所等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时,均严格按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片区规划人口规模、实际发展情况等,科学合理配置幼儿园、托儿所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实施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我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申报带动新增普惠托位。目前全市共有6家托育企业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为广州新增普惠托位560个,更好地满足广州居民群众的托育需求。三是开展社区普惠托育试点。2022年,我委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1个区共遴选确定33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提供普惠托位1473个,市级财政共安排165万元用于试点机构奖补,探索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发展新模式。四是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企业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工作要求,并按规定开展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等支持措施。落实落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对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规划落实,推动《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落实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建设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价格费用标准和服务价格监督机制,推动服务价格透明化、合理化。二是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补齐社区托服务短版,推进每个街道落实一家普惠托育机构等。三是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和机构婴幼儿照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托育服务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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