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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04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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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3〕160号

邱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院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的建议》(第2023222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把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上来,坚持中西医并重并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预防救治上的特色优势,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做好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脆弱人群等“三类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千方百计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减少病亡率。

  一、科学合理优化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一)实施发热门诊倍增计划。持续优化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全市187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开设发热门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全市发热门诊(诊室)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等方式均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及时公开,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APP上发布全市发热门诊电子地图,方便群众提及查询了解发热门诊(诊室)信息。

  (二)充实医疗救治床位储备。加强定点救治医院床位配置,增加重症床位储备,进一步提升重症救治能力。提前收储可转换重症床位医疗设备调拨至定点、亚定点医院。同时,实行全市动态调配,向患者较多、设备紧缺的医院调配呼吸机、CRRT、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等相关设备。确保新冠患者“应收尽收”。

  (三)因地制宜改造核酸采样点。2022年底,我市各区充分利用原有资源,优化发热诊疗点布局,将部分符合条件的“核酸采样点”改为“发热诊疗点”,如花都区将新华街等5个“核酸采样点”改造为“发热门诊便民点”,配备布洛芬、感冒颗粒等药品;从化区将从化区妇幼保健院的“核酸采样点”改造为“临时发热孕妇诊疗站”,科学分流就诊的发热孕妇,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黄埔区萝岗街、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实地条件,方便患者无需进入社区医院,在户外即可完成问诊、收费、取药流程。

  二、多措并举筑牢基层疫情防控屏障

  国家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我市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效实现关口前移、分级分层分流,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一是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以及上门随访面对面服务方式,努力做实红黄标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服务。二是落实物资保障,全市统一调拨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万个指氧仪、一批制氧机,1.5万多盒新冠病毒感染小分子药和一批退烧类、止咳类药品,各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着力按要求进行储备,确保有关药品可用量基本保持在2周以上。三是依托医联体建立三级医院“一对一”指导机制,选派专家对口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通过专家到基层驻点、会诊、培训等方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感染“保健康、防重症”能力,同时举办各类社区分级诊疗培训,累计培训2.29万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优质度

  我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一是开展中医医联体建设活动。建立区级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疗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推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实现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专科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二是开展三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广州市三级名中医工作室,使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下沉到基层,项目采用“一对一”模式,即一个名中医工作室对应一个基层医疗机构,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名医师承带教。三是开展“旗舰型(示范性)中医馆”建设项目。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择优建设30-40个旗舰性中医馆,加强中医馆内涵建设,重点在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推广、中医人才建设、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一是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局、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重症预警,关注儿童、老年人、孕妇等高危人群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二是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发热门诊(诊室)“应开尽开”,做好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及时有序有力分流患者。合理做好发热门诊和急诊排班,不得随意停诊或关停,不得随意推诿、拒诊患者。

  三是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发挥家庭医生和医联体作用,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四是探索多种融入中医药学术继承模式,在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上建立效益分享和长期合作模式。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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