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0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7-04
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穗卫复案〔2023〕156号
刘福英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领衔提出的《充分利用社区救护车资源,开展区域内非急危重症转运,补充120转运能力不足的建议》(第2023201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社卫中心救护车资源”的相关建议
我委正以5月1日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优化我市急救医疗资源布局,探索建立由“120”急救网络医院、区域急救医疗中心、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直属急救站、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组成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正起草相关工作方案,拟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院前医疗急救出车点,进一步缩短院前医疗急救反应时间。
二、关于“院前医疗急救补贴”的相关建议
针对目前院前急救医疗补贴较少,远低于平均出车成本的问题,我委正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补贴标准测算调整工作,确保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继续大力推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扩容及布局优化工作,提高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能力及水平,全力守护广州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衷心感谢您及其他代表对于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主动公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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