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3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118号
曲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的建议》(第20232375号)收悉。我委认真研究,并综合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普惠托位供给的建议
为回应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我委牵头积极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增加普惠服务供给。一是实施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申报带动新增普惠托位。目前我市已有6家托育机构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其中5家已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为广州新增普惠托位500个,1家计划增设三个托班提供60个托位。二是开展社区普惠托育试点。2022年,我委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1个区共遴选确定33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提供普惠托位1473个,市级财政共安排165万元用于试点机构奖补,探索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发展新模式。三是探索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路径和样本。黄埔区以“亲子小屋”为蓝本,结合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技术力量,培训一批基层优生优育健康指导员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建设一批社区服务阵地,目前,红山街“亲子小屋”已投入使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同时,越秀、黄埔、增城等区着眼于住宅小区“托儿所公建配套”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进驻各街镇、社区、新建小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等联合共建,大力推动社会普惠托育项目落地,切实解决托育服务行业资源紧缺、供需错位困境,持续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四是积极选址探索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物色国有闲置物业及场地,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越秀区结合南洋电器厂及周边连片改造项目,纳入托育机构建设,增加服务供给等。
二、关于研究开发托育服务标准
近年来,我委牵头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医育结合,逐步完善业务管理及指导体系。一是构建三级行政管理体系。成立由18个政府部门组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联席工作会议制度,2020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纳入年度民生实事,推动“带头干”转为“合力干”,形成市、区、街(镇)管理三级行政管理体系。二是健全技术指导体系。全省首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业技术指导机构,依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市11个区均成立区级技术指导中心。组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有序搭建全市组织网络。三是强化卫生保健业务指导。鼓励托育机构就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实现全市新办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指导100%全覆盖,全年累计出具整改意见书927份。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卫生保健评价通过率为51.80%,同比增长31.5%,保障入托婴幼儿身心健康。四是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托育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制定发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成为全省首个托育领域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启动托育照护行业培训教材编写,与国家人力与社会保障出版社签订编写出台《托育照护》教材,于2022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五是加快智慧化托育建设。开发建成“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审批、考核、发证等一体化管理,打造监管到位,机构方便、家长放心、婴幼儿健康的多维度智慧化服务管理模式。
三、关于发展多元化多层次托育服务的建议
我市托育工作坚持多方参与,不断扩大服务供给。一是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2022年全市共有148所幼儿园开办托班,共开设200个托班,托班在园幼儿约3500人。指导各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托班管理,做好科学保育工作。二是推动用人单位开办托育服务。会同市总工会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开办托育服务,印发《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实施工作方案》,选定1家市属医疗机构和2家区属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办托育服务,并给予财政补助。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办托。我市大部分托育机构均为社会力量办托,2022年底,全市登记注册且实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083家,可提供的托位数为6.03万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3.58个。全市已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共223家,基本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年度工作任务,机构数、托位数及备案率均居全省前列。四是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打造科学育儿知识库和系列产品,依托“广州托育托幼”“保健熊”“广州妇幼保健”等公众号每周更新托育科普,2022年累计发布推文167篇,阅读量超50万次,粉丝累计超20万。推进“广州家庭科学育儿第一课”品牌直播课,获评“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等9项奖项。支持群团组织、街道、社区、优质机构等多方开发公益亲子课程,协同提供婴幼儿家庭指导服务,提高婴幼儿家庭照护能力。五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我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仅33个。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5月18日,省卫生健康委对拟命名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我市17个托育机构入选,数量占全省四分之一。通过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以优促建带动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扩容。
四、关于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建议
一是加强托育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动和指导托育服务类企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参加申报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目前我市可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包括保育师、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2022年开展保育师等级认定5407人次,4609人次获证;开展育婴员等级认定10963人次,9530人获证。二是拓宽职前培养途径。我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在市、区属11所中职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1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每年培养近2000名婴幼儿照护人员,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人才支撑。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专业,目前在校生244人,学校已与67家校各类托育园所签订校外实践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广州市技工院校开设有幼儿教育、护理、公共营养保健等托育类相关专业。2022年招收报读以上相关专业学生2044名,近三年累计毕业学生4361名。三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开发建成“广州托育托幼”小程序,邀请行业专家录制慕课,平均每月举办1场主题培训会,涵盖政策解读、科学育儿、平台使用等多项内容,帮助从业人员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四是强化综合监管。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责小组,指导各区每月组织督导检查,全市托育机构未发生新冠聚集性疫情及其他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全市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约谈培训会,指导托育机构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确保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强化对备案工作不力的托育机构的监督执法。2022年共监督办理220宗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案件,持续加强机构规范化管理。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规划落实,推动《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落实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建设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二是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补齐社区托服务短版,推进每个街道落实一家普惠托育机构等。三是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和机构婴幼儿照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托育服务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仪,联系电话:8322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