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第20232333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110号
谈凌代表:
您提出《关于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防疫健康包的建议》(第 2023233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区政府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本市 70 周岁以上老龄人口进行统计分析,遵循精准定位,科学配置、杜绝浪费的原则,为高龄人群发放抗疫健康包”的建议
(一)摸清底数,分类分级,突出重点
我委根据《国务院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广东省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各区、街(镇)、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做好辖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患者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摸查。按照国家要求将65岁以上人群分为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三个类别,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家庭医生团队按要求分级分类落实健康服务,采取人工智能AI语音电话、同步发送手机信息、上门随访服务等方式,实现对所有红标人员每周3次、黄标人员每周2次的健康随访,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宣传普及有关老年人健康监测和就医指导。
截至5月20日,我市已签约家庭医生的65岁以上老年人为120.11万人,65岁以上人群的签约率为82.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每日服务约17-18万人次,其中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人均提供服务约3.5次,黄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人均提供服务约2.4次。
(二)落实物资储备保障,做好健康爱心包发放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文件要求,我委督促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标准进行物资储备。2022年12月,全市统一调拨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万个指氧仪、一批制氧机,1.5万多盒新冠病毒感染小分子药和一批退烧类、止咳类药品。各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着力按要求进行储备,确保解热、止咳等药物至少2 周用量、小分子抗病毒药物至少1周用量、抗原检测试剂按5%-20%服务人口结合流行分期配置。
2022年12月以来,我市各区结合工作实际为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发放包含口罩、抗原试剂、退烧药、就医指南及消毒液等不同组合的健康爱心包,累计发放逾220万份。
二、关于“发放纸质的防疫指南”的建议
我委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抓手,通过发放就医明白卡(纸质)、开通医疗服务咨询热线、建立家签粉丝群、发布公众号信息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做好健康宣教,引导群众明确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此外,我委组织专家编印《广州市民防疫知识汇编》《阳性感染者居家小常识》等宣传手册,向居民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健康管理知识,引导居民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各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通过开展讲座、巡讲、现场宣传、义诊等形式加大对全社会健康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工作。在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村大力开展健康科普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高龄人群说明新冠病毒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以纠正高龄居民常见的防疫认知误区,提高高龄居民对新冠病毒预防的了解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治疗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目前全市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围绕“防重症、保健康”的目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特别是红黄标人员的健康随访服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物资保障,努力避免出现一药难求的情况,并将通过扩大宣传,着力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引导群众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吴雅,联系电话:8108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