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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2236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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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0222369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区政府是区属医院建设的责任和投入主体

  根据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建设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是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而且该项目在立项时已明确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解决,并未纳入市统筹资金计划安排。

  二、现行财政体制对从化有所倾斜

  现行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在总体延续上一轮财政体制

  框架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因区域功能定位等原因引起的财力不均衡进行适当平衡,增量部分进一步向区倾斜,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区的发展动力和活力,其中,对从化区已有较大倾斜,2022年市财政安排从化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资金达1亿元。建议从化区充分利用增加的可支配财力重点用于统筹解决包括医疗卫生等在内的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三、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

  市属医疗卫生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目前也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我委除了积极向市发改委、财局争取财政资金外,也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据了解,从化区中医医院2022年申请债券资金2亿元。建议从化区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解决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资金缺口。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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