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02123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1〕112号
黄妙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执法力度做好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建议》(市人大第十五届第六次会议第20212393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办理,并征集了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推进我市控烟工作法治建设,促进控烟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执法力度做好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建议”对推进我市控制吸烟的法治建设,让市民了解吸烟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以及与吸烟有关的疾病预防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按健康广东、健康广州关于控烟行动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控烟立法工作。
二、广州市加强控烟工作情况。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大处罚力度。
1.市卫健委已委托课题组开始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准备工作,已完成了课题调研,征求意见、立项论证、廉洁性评估、公平性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在《条例》(修订稿)中进一步扩大了禁烟场所范围, 明确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的规定等。2020年,市卫健委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1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函》要求,已申请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21年度地方性制订计划项目,经过委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沟通、协调和呼吁,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穗常办[2021]4号),《条例》修订工作已被列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
2.市卫健委结合《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进一步明确控烟相关规定。市卫健委在修订《规定》时,也对控烟相关内容作出要求,在《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内新增了关于控烟的条款,在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制吸烟工作的领导,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实行全面禁烟。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职责,负责各类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2020年4月,市卫健委已将修订草案送审稿送市司法局,2021年1月,市司法局已明确将《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修订列入2021年年内审议项目,并已报市政府审批,年内可以出台。
3.2019年10月30日、2020年7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年7月20日、8月14日省、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印发《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主要从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清理、电子烟实体店检查、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检查,查处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行为,查处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周边各种渠道违法售卖电子烟行为,查处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清理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净化市场环境。
(二)加强控烟宣传和烟草销售的监管工作,规范烟草经营行为。
1.开展控烟知识宣传,营造全民控烟氛围。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讲座、现场咨询、派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公交候车亭、报刊亭、地铁灯箱刊载投放控烟公益宣传广告,呼吁广大市民自觉远离烟草,珍爱生命。专门委托广州市电视台制作了《青少年远离烟草,拒吸第一支烟》《无烟羊城.健康广州》等4部控烟公益宣传片,定期在电视台、地铁视频、公交视频、楼宇电视进行投放。召集广告、商场等行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宣传,落实控烟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行业控烟自律性。结合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要求,协调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发布包括“吸烟危害健康”、“烟草危害小知识”、“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2200条。通过开展各类控烟专项执法检查、“世界无烟日”系列活动,督促指导相关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张贴控烟标识标志,不发布烟草广告,并要求烟草经营者按规定在销售场所设置“吸烟危害健康”、“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2.着力加大校园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每年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要求各学校制定本校控烟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校园控烟宣传教育。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绿色校园控烟行、健康美丽广州城”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控烟教案评比”、“控烟手抄报大赛”、控烟健康教育专家讲座等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板报、微视频等形式,普及控烟知识宣传,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营造浓厚的校园控烟氛围,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3.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控烟监督员队伍作用,每个工作日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巡查,学校周边做为重点巡查对象,发现违法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宣传控烟知识。2020年,全市控烟巡查执法共出动142133人次,检查场所88758个,劝导个人违法吸烟行为133464宗,对未落实控烟措施、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386份,共行政处罚单位6宗,处罚个人违法吸烟行为212宗。市、区控烟监督员对8506家场所无烟环境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441家单位存在违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现象,主要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店、宾馆酒店和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等。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关于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2020年全市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797人次,开展执法行动339次,检查经营主体2371家,立案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26宗,涉案金额1536.88万元,没收香烟1398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制定了《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穗烟专[2020]104号),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局全面检查辖区内商场、超市、市场等有烟草相关产品的商铺,及时了解辖区内电子烟实体店情况,加强对中小学周边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排查经营电子烟商户80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加强烟草广告监测与监管,依托市市场监管局广州监测中心及网络监测平台,开展对省、市属报纸、期刊、电视台、广播和互联网媒介的烟草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及相关互联网站拒绝发布电子烟广告。去年以来共监测省市属主要传统媒介广告172万条次,暂未发现烟草广告发布行为,保持烟草广告零发生率,确保烟草广告监管到位。
(三)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加强对社区的管理
1.推进无烟学校建设,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为了加快推进《健康广州行动(2020-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按照《广州市无烟单位评审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穗爱卫〔2016〕19号)要求,我们将加大无烟学校创建力度,将“无烟单位”创建及控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广州市健康学校(幼儿园)”评估体系,结合开学检查、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督查积极开展全市校园控烟工作巡查,2020年共出动209人次,对116所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巡查,督促学校(幼儿园)积极落实“无烟单位”创建,加强对校园禁烟工作的管控,持续强化无烟学校建设成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2022年底全部创建成为无烟学校。
2.加强学校及社区控烟工作。教育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生控烟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各中小学开展无烟宣传活动,如“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控烟健康教育课或讲座、制作控烟墙报等。通过组织控烟征文、控烟四格漫画、控烟微视频等竞赛评比,提高师生参与积极性,多形式多角度让师生深入了解烟草的危害,拒绝吸烟。运用广州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微信公众号发布健康科普推文,向学生宣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性,树立“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将学校是否获得“无烟单位”称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健康学校评估体系,通过创建健康学校,促进学校压实校园控烟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学检查和日常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监督检查,发现校园周边出现违规售卖烟酒现象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
与广州志愿驿站联合会长期合作,成立了广州市控烟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控烟志愿服务的宣传作用,定期进校园社区开展控烟宣传,引导学生、社区居民认识烟草及电子烟对青少年及成人的危害,促使学生、居民行动起来,杜绝诱惑,并对说家人和周围的人不吸烟,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条例》修订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已被列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我委在下一步的修订中将与时俱进,考虑进一步扩大控烟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等。我委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能多提方呼吁,争取将《条例》修订工作尽快纳入正式项目。
(二)继续加强控烟监查执法及宣传工作。重点加强校园周边传统卷烟及电子烟监管工作,对违法吸烟及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多角度开展吸烟有害身心健康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控制吸烟既是一项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工作,受历史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必将是一项长期、繁杂和艰巨的系统工作。当前我市控烟工作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将努力开创控烟工作新局面。衷心感谢你们对广州市控制吸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冯蓓,联系电话: 83324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