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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2122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4-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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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1〕102号

  高艺涛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老年人综合补贴,开展差异化票价研究建议》(第2021221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广州地铁集团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年人公共交通优待政策调整的意见

  (一)关于老年人分时段实施交通优惠的意见

  1.老年人出行与通勤出行呈现错峰现象。根据羊城通刷卡数据显示,老年人出行量与成人呈现显著的早晚高峰的“双峰型”不同,主要集中在上午,最高峰集中在9:00~10:00,与城市通勤早高峰(7:00~9:00)形成一定错峰。老年人下午的出行仅有一个小幅上升的波动(15:00~17:00),大大早于通勤出行的晚高峰(17:30~18:30)起始时间。

  2.老年人出行客流占比较低。2019年老龄卡日均公共交通刷卡量占全市公共交通日均客运量的16%,总体占比较低。特别是高峰期,老龄卡搭乘地铁日均早高峰刷卡量6万人次,仅占全市地铁日均早高峰客运量(92万人次)的6%,对地铁运营影响较小;搭乘常规公交日均早高峰刷卡量31万人次,占全市常规公交日均早高峰客运量(123万人次)的25%,虽占比较高,但由于公交客流近年来持续下降,公交运力较为充足,老年人对高峰公交运营影响并不明显。

  3.老年人公共交通出行频次总体不高。广州市现有老年人优待群体中,16%的老龄活跃卡日均出行1次以内,有53%的老龄卡日均出行3次以内。因此,广州市多数老年人的公共交通出行频次并不高,主要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未出现因乘车优惠或免费而过度使用问题。

  (二)关于发放交通补贴的意见

  据了解,除上海市外,我国主要城市均未实施对老年人发放交通补贴的政策。在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调研论证中,关于是否参照上海做法,我委(市老龄办)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曾进行深入调研和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公共交通半价、免费体现出社会优待老年人的涵义,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孝老的良好氛围,如改为直接发放交通补贴,很难体现出这项涵义,更倾向于社会保障。二是优惠搭乘公共交通有利于让老年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能促进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三是我市实施老年人公共交通优待近二十年,尽量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综上,关于以现金补贴或老年人分时段实施交通优惠的意见将留作下一步决策参考。

  二、关于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开展各类制式定价机制创新意见

  目前,我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按照《广州市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新方案》(穗交2010第85号)执行。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网络的不断延伸,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补贴额度呈现逐年增加的情况,财政负担压力逐年增大。为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后续将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公共交通企业运营需求及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研究优化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积极探索研究各类制式定价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王晓琦,联系电话:6283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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