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496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87号
续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以儿科医生为主力军,搭建互联网线上家庭医生平台,推动社区专业化“0-3岁婴幼照护中心”与家庭健康保障的建议》(第20202496)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并根据9月3日下午座谈会您提出的有关要求对办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广州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将签约服务列入卫生强市、健康广州和深化医改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制度设计,以“突出重点人群、提升服务质量”为原则,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我市着力打造高品质家庭医生服务,作为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签约常住人口551.28万人(签约率36.99%),签约重点人群222.84万人(签约率73.01%)。2018-2019年。签约服务的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逾九成愿意在协议期满续约。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4年,印发实施《广州市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启动签约服务试点工作,优先覆盖包括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2017年,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先后推出《广州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工作方案》、《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其收付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关于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医保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推进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工作和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工作的通知》等一揽子新政,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出制度性安排。
2.突出广州特色,拓宽签约服务内涵。一是选择多样化。我市的签约服务包分为免费包、基本包和个性化包3大类型。免费包年签约服务费30元/人•年,全部由基本公卫经费列支;基本包分2种:职工参保人年签约服务费130元/人•年(医保基金出70元、基本公卫经费出30元、个人出30元),居民参保人70元/人•年(医保基金出20元、基本公卫经费出30元、个人出20元);个性化包由基层机构自行制定。二是费用惠民化。基本包采用医保基金购买服务方式,由医保基金给出支付标准,签约双方协商确定项目,且基本包不纳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年人均限额结算标准范围,医保资金采用增量方式购买。另外,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签约个性化包可获得资助,低保、孤儿、计生特别扶助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可免费签约基本包。三是服务便利化。经家庭医生转往上级医院,可享受“三个优先”服务(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服务);越秀区试点开通家庭医生服务专线电话,设置“健康e站”,签约居民可随时进行自助检测,通过手机接收检测数据;白云、番禺试点上线“空中药房”、“云药房”等业务,慢病用药可配送上门;试点上线基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稳步推广至全市应用,逐步实现对签约居民包括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在线服务,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
3.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机构签约积极性。一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根据年签约服务费的实际数额据实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原则上年签约服务费80%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20%用于基层单位统筹;2018-2019年,医保统筹资金累计支付3109.40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已基本兑现签约服务费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激发了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二是强化培训机制。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组织相关人员赴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全科医生首诊制度;2019年,我委与英国伯明翰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合启动“广州•伯明翰全科医师(家庭医生)医联体共进计划,推动各区与香港联合医务集团合作培养“金牌家庭医生”项目、开展家庭医生“滚雪球”培训,培训涵盖儿童常见病诊疗及健康管理等内容,提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能力。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星级家庭医生”评选机制、培育了4个省级家庭医生培训基地、6个中英合作全科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打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示范点以及家庭医生工作室,以点带面,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品质化、规范化开展。
4.注重宣传推广,提升了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每年结合5.19世界家庭医生日,组织全市各区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统筹开展多种形式主题日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放大典型效应,进一步宣传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代表的基层医务人员在守护居民健康的重要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同感;二是统一宣传制作生动活泼、别具一格的“嘻哈版”签约服务动漫宣传片,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家庭医生签约;三是创造性将签约服务宣传内容归纳为“1314520”(谐音“一生一世我爱你”),在政府楼宇电视、公信屏、地铁、公交车载电视和候车亭投放,拉近了与居民的距离。
(二)稳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全面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有所增加,家庭对婴幼儿照护的压力增大,同时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幼有所育”问题,结合广州实际,我市按国家、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和文件要求,着力在建立完善我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等方面下功夫,逐步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1.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政治站位,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工作目标,积极酝酿筹划相关工作,并将其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经15届10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今年2月,以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工作任务,随即印发《2020年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计划》、《关于报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计划的函》,要求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2020年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有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在各区各联席成员单位有序落实。各区相应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较好基础。
2.标准规范初步确立。市卫生健康委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贯彻落实标准规范,加快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及时转发国家《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指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托育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设置和管理,指导各区陆续开展托育机构登记、卫生保健评价及备案等工作,就托育机构在登记备案过程中遇到的消防、餐饮证明材料、信息推送等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引。组织申报了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广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并成功立项 ,完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标准,规范我市托育服务机构卫生保健要求。全市11个区通过区政府网站、部门公众网公布登记备案指引,有效引导群众按政策依规范流程办事。自去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在商事业务系统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经营范围,不到一年时间,我市营利性托育机构登记数量快速增长,备案机构也于今年5月实现了零的突破,为全省首家。截至7月31日,已登记涉托育服务的机构全市共939家(分布在11个区),其中营利性815家、非营利性124家。目前,通过卫生保健评价的33家,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注册用户521家,备案的12家。我市托育服务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
3.服务供给逐步增加。一是配套规划,为增加社区托育服务供给提供政策支持保障。市实施方案中明确“根据我市发展规划、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居住分布特点,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等群体,科学规划照护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完善落实《广州市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中关于托儿所的规划设置要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设立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要求的托育机构”;各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据了解,前期白云、番禺、南沙等区在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村)改造方案规划配套设置了托育服务设施,我委也在其他区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村)改造规划方案征求意见时提出“托育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满足片区托育服务需求”的建议。二是创建示范点,推动社区托育服务供给提量提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会议确定“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作为2020年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充分发挥以优促建带动示范作用,不断扩大有效供给,全面落实民生实事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为示范点遴选工作提供标准。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局同步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示范点服务质量方面进行了强调和明确。三是申报国家项目,着力增加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积极遴选项目申报参与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动员多家托育机构积极参与,海珠、天河、黄埔、番禺4个区5个托育机构成功申报普惠托位,共争取中央资金支持5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见效。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开展,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优先覆盖儿童等重点人群,以质量和服务为先的原则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好利用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着手完善相关功能模块,以进一步提升系统便民惠民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广州•伯明翰全科医师(家庭医生)医联体共进计划、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滚雪球”培训等工作,注重培养全科医生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管理能力。
(二)着力抓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以“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为主题的2020年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为牵引,统筹各方力量,协调推进《2020年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加快推进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持续抓好《广州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落实。积极开展示范点遴选工作,探索建立多种模式,在全市建成11个(各区选取1个)兼具不同类型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二是健全我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监管体系。依托国家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做好不同性质类别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建立托育机构综合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各区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网络,以及对机构经营行为、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区制订托育机构办事流程指引,建立与服务对象咨询信息对称的信息公开机制,搭建起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交流桥梁,促进广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是不断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要求,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龙头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作用,持续落实“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工程,开展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将婴幼儿照护相关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开展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认定。引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有序开展育婴员日常鉴定、保育员职业资格全省统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多种类型和途径的宣传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广州市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儿童早期发展平台、社工服务站、职工大学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加大科学育儿知识普及,为家长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培养科学育儿能力。各区利用各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每月不少于2次。
以上内容可主动公开。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