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021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83号
张革化等10名代表:
《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编号:2020211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与领衔代表多次进行沟通,经综合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州市以满足老年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聚焦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健康、大养老”模式,扎实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各项工作,着力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的融合发展。
一、强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
(一)深入调研明方向。今年上半年,省、市领导多次视察调研我市医养结合工作;4月,黎明副市长赴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越秀海颐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医养结合调研;7月,省卫生健康委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建设情况调研。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调研思想,务求调研“深、实、细、准、效”,周端华副主任多次带队前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越秀区北京街、黄埔区红山街、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开展老龄健康工作调研,扎实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含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工作。
(二)完善规范强指导。认真落实市政府15届97次常务会议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名义印发《广州市医养结合护理员技能提升计划》、《2020年广州市医养结合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向纵深发展。组织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无需另外办理法人登记等政策的实施,支持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取消申办医养结合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91家(较2019年增加了11家)。
(三)严格管理优服务。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和督促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医疗和护理水平,持续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型或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99%,护理型床位占比55%,2019年新建30间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组织引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家服务机构提供每周2-3次医疗卫生服务。
二、深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不断丰富老年健康服务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建设,以此辐射带动我市医养结合服务飞跃提升。引导和推动老年病科的建设,积极指导老年病科规范建设和服务。2019年,我市82家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等)开设了老年病专业;538家医疗机构可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内部设置临终关怀科(安宁疗护)的医疗机构共有72家,21家基层医疗机构开设护理床位;康复医院10家、护理院6家、社区护理站97家;6个医疗机构的中医专科被列入老年病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着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便捷可及。一是将老年人作为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服务对象,2019年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为73.50%,2020年上半年我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人数698325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数的72.95%。二是加强老年人治未病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在医养结合中的优势。建立健全以4个市级治未病技术指导中心,区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为依托,以18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治未病”门诊为基础的治未病服务体系。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人方便就诊措施。2019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公办)100%。
(三)积极创新智慧健康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一是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项目。2019年1月,组织11个区的11个街(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工作。2019年10月我市越秀区(含及辖内建设街、白云街、农林街示范街道)被评为“第三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试点”。二是积极推进电子健康码建设。2019年6月,广州成功首发电子健康码,居民群众通过电子健康码可以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智慧公卫服务。三是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广州健康门户、“广州健康通”移动医疗健康门户、“广州健康通”微信公众号可以自助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信息。四是积极探索智慧医院建设。目前,我市互联网医院达到45家,为市民提供在线问诊服务,大大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众求医问诊。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一)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我市先后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放宽市场准入、精简审批手续、落实用地保障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尤其是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创办补贴、运营服务补贴、医养结合补贴、星级评定补贴。
(二)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一是制定《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引》,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项目纳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录清单;指导区、街镇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必须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项目,并按评估等级给予每人次2-4元的服务补贴。二是成功举办2019年广州市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吸引境内外近百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活动,11个区共拿出45个养老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对接洽谈。三是成功举办以“树健康养老新风,促医养融合发展”为主题的2019年老年健康产业展,设置200个展位,组织约100家养老健康领军企业参展,观展人数逾10万人次,现场销售金额达1.25亿元,意向合同金额达8.2亿元。
(三)稳步推进社区护理站试点项目。2018年4月,原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在社区建设护理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家庭〔2018〕4号),通过对试点的社区护理站给予35-40万(试点期一年)的政府资助支持的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承担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培育我市养老护理服务供需市场,深化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目前我市已建成护理站104家,试点护理站70家,以满足居家养老上门专业护理服务需求为立足点,实现对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全覆盖。
四、不断推进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和完善。
(一)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2017年8月1日起我市正式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重度失能人员和中度失能且伴有中重度痴呆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制定科学全面的支付目录范围,涵盖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员家庭经济和照护负担。2020年5月1日起我市印发长护险补充通知,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服务,压缩评估办理流程,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或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即可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评估申请,符合条件的出院可即时享受长护险待遇,实现参保人医保待遇和长护险待遇的无缝衔接。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共有15,219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4.80亿元,人均每月支付2595.81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3.08%。从试点效果看,试点工作运行平稳,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待遇享受人员中60岁以上退休人员占96.4%,80岁以上占比76.8%,老年失能人员照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组织实施高龄照护商业保险。2019年,我市制定实施《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支付属于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资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内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及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在扣除其他保障制度(社保、第三方资助等)已支付待遇后,居家护理按照85%的比例予以支付,机构护理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不设起付线,每人每月最高支付500元。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共有217家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累计6262人申请,累计报销3509人,累计报销金额约686万元。
(三)全面落实和优化医保惠民政策。一是扩大长护险定点机构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新增长护险定点机构申报评估,长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长护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从试点初期的29家增加到183家,其中养老机构112家(公立15家,非公立97家),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28家。二是开展优化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评估试点。优化定点评估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对医疗机构申请定点评估不设时限规定,做到随时申报、30天办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同时优化结算方式,将参保人员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对内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由“年人均限额”调整为“医疗服务项目”方式结算,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三是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长期住院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与医养结合相关的医疗费用,切实加强参保人员医疗保障。
五、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护理人员激励机制。一是实施一线护理人员最低薪酬制度。发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指导目录,加强养老护理员各项保障工作,养老护理员列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积分入户给予加分,按现行有关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子女入学待遇。2019年共有20名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入户广州。二是完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通过核增提供夜诊、急诊医疗机构的绩效工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返还分配、落实收支结余核增绩效工资、单列紧缺人才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增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三是积极探索养老护理技能人才评价新模式。坚持遵循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建立统一的职称制度和职称业务直接申报机制。在全市各区和南方人才市场均设立直报点,为非公单位人才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直接申报点办理职称业务。
(二)推进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老年人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为入职本市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在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三年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就业补贴资金。为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员工作满五年、满十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予以一次性5000元、20000元的艰苦岗位补贴。2018-2019年享受两项补贴的养老护理员1300多名,累计发放补贴1350万余元。
(三)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护理员技能培训。一是开发企业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养老护理精英人才培训项目,并制定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培训项目计划。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10家民办培训机构开设了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课程,近三年共组织培训814人次。二是扎实推进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建立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等4个以上项目的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体系等资金项目。截至6月30日,全市资助养老护理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9455人次,其中资助“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培训2672人次。三是举办养老护理培训示范班和公益讲座,鼓励更多劳动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人员对老人安全防范与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助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截至2020年5月底,举办各类养老护理培训示范班和养老公益讲座共21期,培训了828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医养结合工作是应对我市人口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举措。我委非常赞同你们关于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政府管理职能。根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区、街(镇)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职能,加强辖区内包括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在内的多项公共卫生行政管理。
(二)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持续深入挖掘养老机构潜力,鼓励推动养老机构开办医务室、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督促指导引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办医疗机构开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养老服务。推动医院尤其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标准要求设置老年病科。
(三)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具有广州鲜明特点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护理员技能提升计划相关工作。结合“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在完成医疗护理员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推进市区两级医养结合护理员培训基地建设和医养结合健康照护服务技能实训基地评选挂牌活动。
(五)进一步完善老龄健康与医养结合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修订工作,并按照国家《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探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服务项目,使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惠及更多人群。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龙华连,联系电话:83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