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市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0205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22 来源:本网
分享到:

穗卫复案〔2020〕184号


潘小平等32名代表:

  《关于加强儿童和老年人健康工作的建议》(编号:20202057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与领衔代表多次进行沟通;领衔代表于9月11日回复无需安排面见。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有关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健康广州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医疗卫生高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等健康工作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2019年,户籍孕产妇死亡率为6.57/10万,户籍婴儿死亡率为2.37‰,户籍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2.52岁,居全国前列。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素养。

  1.不断推进疾病筛查和体检工作。一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从2016年3月1日起,所有在我市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均可以获得免费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症的筛查服务和耳声发射法听力筛查服务,并对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所需药物和特殊奶粉给予补助。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串联质谱法多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及眼病等筛选项目已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实施。二是继续加强以老年人为重点疾病筛查和健康体检项目。持续推进大肠癌防控项目,开展伺机筛查、大肠癌一级亲属筛查。在部分社区试点开展肺癌筛查、五癌筛查、鼻咽癌筛查工作,实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早筛和干预能力获得提升。截至2019年底,已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人有88.97万(65岁以上),其中已有51.39万人接受每年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2.做好易感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服务。一是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免费为易感重点人群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工作,2012年印发了《广州市集体单位儿童水痘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穗卫〔2012〕20号),为发生聚集性水痘疫情的在校学生免费接种水痘疫苗,截至2019年底,共投入市级财政经费1703万元,为在校学生免费接种水痘疫苗近16万剂。二是积极探索推动老年人流感疫苗的免费接种项目。为推动流感疫苗接种,我委于2018年和2019年连续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及疾控机构研究讨论,制定了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流感疫苗的免费接种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2019年省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免费接种,我市接种率为34.48%;针对群众对流感疫苗接种意愿不高的情况,我委印发了《广州市2019-2020年流行季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及预防接种指引科普,提高流感疫苗接种率。当前,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委正在组织有关专家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流感高危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可行性开展研究,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着力推动有关工作尽快实施。

  (二)强化健康管理,做细做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1.强化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包括视力筛查在内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包括0-3岁对辖区内散居的检查教育和3-6岁幼儿园集体儿童的检查教育),及时记录服务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开发儿童智慧健康引擎、健康幼儿园管理平台及新生儿黄疸三级协助管理平台产品项目应用,落实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积极实施母婴安康行动计划,2019年,我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两纲》指标要求。

  2.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推进创建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示范区工作。以广医附属脑科医院为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开展老年痴呆早期筛查工作,实施早诊早治和综合干预,降低老年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开展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组建高血压、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举办专项培训,提升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包括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在内的各类重点人群作为我市家庭医生签约优先服务对象,目前已签约家庭医生的老年人有69.17万人。

  (三)全面统筹施策,提升儿童和老年人疾病诊治能力。

  1.科学设置各级医疗资源。《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修订版)》纳入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卫生专项动态更新。一是儿科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充分动员广州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基层产科儿科医护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基层产科儿科能力建设,扶持10个产儿科医联体,提升救治工作管理效能和业务水平。全市现有3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儿科医疗和保健服务。二是老年病诊治网络不断完善。据初步统计,94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有54家设置了老年病科;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公办)100%,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扎实推进医疗高地建设。出台《广州市加快医疗高地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广州医疗中心的保障力辐射力。纳入省登峰计划的广医附一、市一医院、市妇儿中心等高水平医院建设按计划推进。重点支持8项高新技术、12项重大技术、50项特色技术,全力打造20个市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和7个培育专科,开展市属医院临床学术能力评价,引导市属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诊疗水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带动老年健康服务大幅提升;复旦版2018年度中国医院排行榜中,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保持全国百强;2020年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被确定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3.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在活力。推广农村居民村卫生站门诊“一元钱看病”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全面推进网格化布局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推广“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运行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出个性化服务包600多种,不断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基层首诊率稳步提升。深入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引导康复治疗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养老院或居家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预约出诊、护理、上门查房和巡诊等家庭病床服务,2019年共建立家庭病床7615张,家庭病床巡诊出诊服务达20.04万人次。

  4.切实保障儿童和老年人用药安全有效。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全面部署推进药品日常监管以及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0年度药品日常监管检查,专项部署第二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生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6个专项,全面加强药化全链条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截至7月15日,全市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835059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89家、药品经营企业20513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3900家次。

  5.全方位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我市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健康科普活动,逐步提高市民的健康素养水平。针对青少年儿童等目标人群,建设幼儿园、学校常见病健康教育课件库及安全应急与避险课件库,组织“中小学生疾病预防”健康教育课件征集比赛等主题活动。针对老年人目标人群,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作用,增强社区计生专业队、助老员、社工、义工、网格员对老年人的健康宣传服务功能,构建“点对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体系。2019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水平为27.82%,提前达到2022年全国22%、全省25%的预期性目标。

  (四)注重人才培养,促进儿童和老年人健康事业有序发展。

  1.加强儿科医生培养力度。组织实施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措施,加快解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和人才不足问题,将儿科人才培养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目前市财政对在市属医疗机构参加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专门给予2万元/人/年紧缺专业补助。据统计,2019年广州市有儿科医生2883名,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儿科医生为1.66名,已实现国家要求2020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医生数0.69名的目标。

  2.落实儿科人才激励措施。对儿科专业人才科研立项、高层次人才评优评先以及晋升高级职称上给予倾斜。2017年起省下放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以来,在2017、2018年高级职称评审中,儿科高级职称通过率均高于平均通过率。2019年,我市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儿科医护人员直接评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

  3.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出台《广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20〕 16号),对我市全科医学科建设、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对全科医生做好健康管理、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具有积极意义。实施广州·伯明翰全科医师(家庭医生)医联体共进计划,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番禺等区与香港联合医务集团合作培养“金牌家庭医生”,全年培训全科医师130名。

  (五)完善医保政策,提升儿童和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

  1.对老年人和儿童医疗保险待遇给予政策倾斜。广州医保已实现市级统筹,不同参保人群的医保报销比例全市保持一致,并对老年、儿童参保患者给予政策倾斜。一是退休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和共付段自付比例要低于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不需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即可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同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报销70%。二是将老年人多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以及儿童多发病如小儿脑性瘫痪、支气管哮喘、重型β地中海贫血等二十多种慢性病治疗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参保患者及需长期卧床治疗的参保人实施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待遇类型,并不断扩大可开展家庭病床治疗的病种范围。三是积极推进基层首诊,政策上引导老年人到就近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就医,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实际差距最高达到40%。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老年人和儿童健康及就医需求。一是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保障老年和儿童就医需求。我市自2018年起对住院医疗费用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在制定医疗机构权重系数时着重考虑老年、儿童患者就医需求,专门设置老年患者、儿童患者加成指标,当定点医疗机构60岁(含)以上老年人或6岁(含)以下儿童住院人次占比大于等于全市平均水平时给予权重系数加成,对6岁(含)以下儿童病例额外给予分值加成,鼓励收治老年及儿童患者。开展床日付费结算,对长期住院病种、精神专科和护理机构的住院病例按住院床日累计分值,保障长期住院需求,提高机构服务积极性。二是2020年起增加生育保险阴式分娩(分娩镇痛)、严重高危妊娠(分娩镇痛)两个结算项目,结算标准较非镇痛方式最高增加1800元/人次,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分娩镇痛服务。三是2020年起调整白内障手术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人工晶体材料除外),对18岁(含)以下的未成年参保患者增设单独的结算标准,较其他参保患者增加2700元/人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白内障手术就医需求。

  (六)加强体系建设,加大儿童和老年人基本保障力度。

  1.不断完善并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措施。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广东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系列保障政策,明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儿童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加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深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每2年资助孤儿体检1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

  2.大力推进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顾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全面覆盖,配合市医保部门修订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及印发长护险补充通知,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扩大定点机构范围,出台《广州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高龄老人提供37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30项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待遇,支付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进一步提高我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保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儿童和老年人是健康工作的重点人群,保障儿童和老年人健康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我委非常赞同你们关于加强儿童和老年人健康工作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人群疾病预防工作。一是切实提升全市疫苗接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疫苗冷链配送能力、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疫苗使用规范管理、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预防接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6大行动实施。二是积极协调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以“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研究确定为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接种免费疫苗的方案。在保证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及疫苗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安全有序平稳分步实施接种工作。三是研究和推动扩大儿童和老年人体检项目,加强“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举措。通过加强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全力推进儿科专业住培、落实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大儿科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儿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促进儿科医护人员职业发展、推进儿科专项经费补助、完善儿科服务体系“组合拳”,促进儿科建设发展,稳定儿科人才队伍。启动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及时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儿科岗位,实施对儿科科研的倾斜政策,提高儿科医生的职业归属感。研究实施重症儿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着力提升重症儿童救治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老年人慢病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以健康中国、健康广东和健康广州行动为契机,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重点慢性病的管理,实施早期筛查和干预,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积极推动一批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地实施。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分工协作,构建慢病防治结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督导质控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继续做好慢性病综合管理相关宣教和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将《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落实落细落地,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具有广州鲜明特点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依托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老年痴呆症早期筛查试点工作,探索我市老年痴呆症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模式。

  (五)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权益保障体系。托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挂牌成立“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坚持“兜底+适度普惠”相结合原则,大力加快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建设,在落实孤弃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民政服务对象兜底保障责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困境儿童拓展服务,发挥“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工作体系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帮扶,着力打造一所服务一流,设施先进,人才齐备,社会声誉良好,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救助、科研、培训“七位一体”的儿童综合康复中心,努力建成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的标杆院、示范院,在优化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和升级提质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修订工作,并按照国家《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探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服务项目,使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惠及更多人群。同时完善我市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政策,适时扩大保障范围和覆盖人群,提升我市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失能老年人的照顾压力和家庭负担。

  (七)进一步推进儿童和老年患者医保政策的调整。一是积极反馈医保药品目录的问题。广州市虽无调整药品目录的权限,也无区域内自行解释支付范围的权限;但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代表的有关意见,争取医保药品目录得到完善。二是继续完善门诊定点政策。结合我市医疗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参保人员实际就医需求,后续将在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完善门诊定点有关政策。

  (八)进一步加大儿科和老年病科专业人才培养。继续加大全科医生、老年病科专业人才培训和培养,全力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充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队伍,着实解决“签而不约”的服务难题。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儿科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稳定人员队伍。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结合儿科业务发展情况,对儿科医护人员给予倾斜,增加职业自豪感。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龙华连,联系电话:83220620)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