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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024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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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0〕158号

  

李片红代表:

  关于《加强广州电子烟监控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编号20202471)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主办处室研究办理,并征求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意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对推进我市控烟工作法治建设,促进控烟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电子烟监控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的建议”对推进我市控制吸烟的法治建设,让市民了解电子烟的危害性,抵制吸食电子烟,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市就加强控烟监管开展工作情况。

  (一)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电子烟的管控。为加强对电子烟的管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相关工作长效机制,会同市烟草专卖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相关违法行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控制吸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了内部职责分工,确保控制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烟草广告监测与监管。依托广告监测中心及网络监测平台,开展对省市属报纸、期刊、电视台、广播和互联网烟草广告的监测工作,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及相关互联网站不发布电子烟广告。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监测省市属主要传统媒介广告172万条次,未发现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保持烟草广告零发生率,确保烟草广告监管到位。

  (三)加强日常控烟巡查。2019年,全市控烟巡查执法共出动143946人次,检查场所101370个次,劝导个人违法吸烟行为68717宗,对未落实控烟措施、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513份,共行政处罚单位8宗,处罚个人违法吸烟行为758宗,罚款金额共37900元。2019年,市、区控烟监督员对7954家场所无烟环境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571家单位存在违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现象,主要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店、宾馆酒店和餐饮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各级控烟监督员对违法吸烟行为进行了劝导,并做好有关登记。同时,向各场所派发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及控烟宣传资料等,指导做好控烟工作。市公安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力做好网吧控烟工作,查处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共出动民警开展控烟执法监督341次,检查网吧139间,发现并劝导违法有为烟者143人。

  (四)结合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5.31世界无烟日”等控烟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各大餐饮服务场所、商场超市、香烟销售点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设置禁烟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标志标识,加强对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关闭销售网站、及时下架电子烟销售。

  同时,我委也将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的情况,适时对控烟标识进行更新、更换,以适应控烟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修订《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在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产品。 我委已于2018年委托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课题组开始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现已完成了课题调研,征求意见、立项论证、廉洁性评估、公平性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经多次修订形成了修订稿,在新修订的《条例》(修订稿)第十二条【个人义务】中已经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电子烟等烟草制品”。期间,我委多次申请进入立法程序,但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立项。2020年,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1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函》要求,我委再次申请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21年度地方性制订计划项目,并已于5月下旬提交了申报材料。但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暂未纳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为此,我委陈斌副主任在8月17日市人大召开的立法工作会议上再次陈述将《条例》修订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必要性、紧迫性。我委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能多提建议,争取将《条例》修订工作尽快纳入立法计划项目。

  (二)加强对电子烟实体店的监管。我委将进一步强化控烟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继续加大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对电子烟产品等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营造浓厚的健康无烟生活氛围。另外,我委也将结合《条例》修订,完善对电子烟实体店的管理。

  (三)加强电子烟有害健康方面的宣传。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控烟宣传等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强化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通过电子烟非无害非无瘾的广告宣传,避免以电子烟取代传统烟的行为来实施减烟或戒烟,让青少年了解电子烟不是一种时尚,不是传统烟的有效替代品,吸电子烟同样危害健康。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通告》的贯彻实施,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督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督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三是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对全社会的正面引导,提倡健康的生活模式,自觉抵制,拒绝吸烟行为。

  控制吸烟既是一项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是一项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工作,受历史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必将是一项长期、繁杂和艰巨的系统工作。当前我市控烟工作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条例》修订工作相对滞后,对于电子烟的管控缺少法律支持,整体控烟成效离市民群众的期待都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尽快对《条例》进行修订,增强控烟工作的执行力,努力开创控烟工作新局面。衷心感谢您对广州市控制吸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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