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0205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96号
唐敏代表:
《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儿童保健工作重视的建议》(第20202051号)收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加强我市儿童保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我市于2019年印发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1号),通过加强儿科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儿童保健属于其中的一部分。
(一)促进儿保医护人员职业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卫人事〔2019〕3号)规定,对儿科专业人才在职称晋升上给予倾斜,对完成住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可经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评定为基层副高级职称,适用的专业包括小儿内科、小儿外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
(二)加强儿科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2020年已将儿科学认定为我市卫生健康行业的短缺专业,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引进和招聘,优先补充儿科发展所缺人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提升我市儿科学科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提高儿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根据《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1号),明确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儿科业务发展情况,对儿科医护人员给予倾斜,儿科在岗医护人员平均待遇水平要超过本医疗机构同级别人员平均水平的20%。医疗机构要健全以岗位风险评级、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四)加大项目投入,完善绩效分配机制。整合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原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项目经费达到78.1元(原12大类人均补助经费达65.81元),高于国家、省的平均水平。同时,落实区级主体责任,实行项目经费与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各区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本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方案,绩效考核实现经费与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挂钩,大大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018年,我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8〕46号),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可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增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
(五)优化考核机制,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为切实减轻基层迎检工作负担,打破以往事项繁多、基层压力大的考核模式,2019年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全市综合医改考核体系,以区政府为考核对象,采取线上考核加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全面评估实施效果,并大力精简现场考核内容和方法,既提升了我市绩效考核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又实实在在减轻了基层单位的负担。
(六)高度重视儿童相关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在科研立项中向儿科医务人员适当倾斜。每年组织开展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和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两新项目”),鼓励广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培养基层医学骨干人才队伍。其中,为满足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的需求,我委从2019年起,将两新项目立项数从原10项的基础上增加到30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儿童健康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已有项目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争取为儿童保健、儿童早期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努力让我市儿童保健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促进现有有关职称评审和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儿童保健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感谢您对我市儿童保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