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5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0〕142号
鲍涵慧代表:
您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打击非法代孕立法的建议”(第2020251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来穗局等会办部门认真办理,并分别于2020年6月28日、7月23日专门组织市公安局等会办部门以及白云区、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从具体案件入手研究建立协同机制和推动两法衔接等工作。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打击非法代孕黑色产业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批示要严厉打击代孕违法行为。我委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手出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代孕专项行动。2017年根据媒体曝光“17岁少女卖卵受伤害”案件的线索,抓获了2名代孕中介,该2名代孕中介被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非法行医罪,成为全国首宗代孕中介人员以非法行医罪获刑的案件。2019年,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共破获代孕重大案件8宗,刑事拘留5人,遣返外籍代孕妇女20人,查处医务人员5人(其中妇科医生3人、B超科医生1人、护士1人),这是我市首次查获医务人员参与代孕代孕活动;取缔代孕中介及行医场所7个,端掉代孕实验室5个。2020年6月又破获一代孕特大团伙,在番禺区查获一个实验室,没收一大批医疗设备,在白云区查获2个代孕妇女居住点。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30人,其中1名为胚胎实验室医生,首次查获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务人员。目前案件已刑事拘留20人。
总的来说,经过持续整治,打击非法代孕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但形势仍十分严峻,目前代孕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甚至产业链发展到海外,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还衍生了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故意伤害、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诈骗、抢夺、售卖假药等违法行为,因此,多措并举和推动立法十分必要,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3点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在落实。
一、关于对“建立打击代孕长效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代孕黑色产业链涉及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网信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范围,需要进一步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最近,省、市印发了相关文件,由政法委牵头,打击代孕力度加大。我委将以此为契机,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全力配合政法委推进打击行动,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建立打击代孕违法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由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查处,公安部门予以打击,网信部门予以配合,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为案件查处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引,形成公检法联动打击代孕违法行为的工作态势。建立定期例会、案件信息通报共享、联合执法调查、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等合作制度。同时,充分利用信用体系,将从事代孕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实行联合惩戒,全力打击非法代孕黑色产业链。
二、关于对“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建议的办理情况。
整个代孕产业链涉及代孕中介、买卖精卵、代孕妈妈、生育、办理出生证明和入户等多个环节,且隐蔽性强,需要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监管。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市直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分工合作。
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监管,严格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目前全市取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共16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相关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与取得资质的医务人员签订《依法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承诺书》,在批准范围内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关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实施或参与非法代孕活动,依法执业。
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侦查手段,协助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非法代孕广告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代孕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民政部门指导社区开展打击代孕的宣传,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积极支持参与打击非法代孕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来穗人员对代孕违法行为的知晓率,查出租屋的代孕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对代孕重点地区综合整治等。
三、关于对“加快非法代孕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建议的办理情况。
目前,代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代孕市场需求量大,而规制代孕行为的法律仅是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该规章只明确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务形式的代孕技术,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实施代孕行为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解决代孕法律缺位的瓶颈,我委已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加快代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建议。一是鉴于代孕违法行为主要聚集在北上广,成为代孕的重灾区,建议广东省先行先试,制订地方性法规,为国家对代孕立法积累经验,探索思路。 二是建议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修订非法行医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将没有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格的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代孕中介,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纳入非法行医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三是鉴于代孕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市场秩序,且经营数额巨大,建议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将代孕黑色产业链纳入非法经营罪之犯罪构成。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推动打击代孕立法相关工作;为彻底铲除非法代孕违法行为作出努力。
非常感谢您对打击代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为维护正常生育秩序和保护群众健康权益共同努力。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 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