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对广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1722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C类
穗卫复案〔2017〕53号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对广州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1722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谭显华等代表 :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0172204号建议《关于规划建设儿童医院(新区医院)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综合花都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我市儿科体系现状
(二)儿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经市政府同意,我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穗卫〔2016〕66号),制定了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具体措施。一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在原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政策基础上,增加儿科专业培训学员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并通过录取调剂、就业承诺等措施吸引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加儿科专业规范化培训;二是加强儿科医学人才培养,2015年,广州医科大学提出了新增“儿科学”专业的申请,并于2016年获批设置,招收了第一批30名“儿科学”专业本科生;三是优先引进和招聘儿科人才,将儿科医生认定为短缺专业岗位,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引进和招聘高层次人才;四是提高儿科医护人员薪酬待遇,市财政对市属医疗机构每年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中未享受过我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确保儿科在岗医护人员平均待遇水平超过本医疗机构同级别人员平均水平;五是对开设儿科的医疗机构给予补助。对我市提供儿科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给予补助,鼓励全市医疗机构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2016年市本级投入儿科建设补助资金达2500万元,2017年已安排资金3481万元。上述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目的是希望解决诸如你在建议中所提出的儿科医生紧缺、儿科专业招生受限等问题,我们相信,经过各方努力,假以时日,我市儿科医疗服务能力一定会明显提升。
(三)实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17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等四个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其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行动计划,我们将利用3年时间,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儿科基础设施,挖掘扩充儿科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科专科建设、稳定并充实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促进儿科发展的激励机制,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和建设。您提出的“对全市儿童医院做出专门规划,加大非核心区的医疗卫生建设”意见建议与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2017年,我委将启动《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7-2020年)》的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从中心城区向医疗卫生资源薄弱的黄埔、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等地区转移,继续推进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增城院区建设,选址新建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分院、从化区妇女儿童医院, 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二)继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推动《关于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广州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落地,统筹扩充全市儿科医疗资源,加强儿科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建立促进儿科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的水平。
(三)继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组建儿科医联体,畅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转诊绿色通道,有效分流儿科患者,逐步形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区级妇幼保健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儿科及儿童专科医院互为补充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带动基层儿科医疗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儿童专科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二级规模以上的儿童等专科医疗机构,在设置规划、扶持资金、审批程序、定点医保、人员培养和技术合作等方面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较好的政策支持。规范和简化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用地统一纳入全市医疗卫生用地规划,鼓励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我市儿科等医疗资源的均衡布局。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