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对广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20052号的答复(摘要)
时间:2015-08-05
来源:本网
在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下,制定地方性民营医疗机构法规的空间不大,一是法规规章对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经营活动等规定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对违规行为均设定了处罚条款;二是国家正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门槛,并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应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单独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地方性监管法规,与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精神和法制统一性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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