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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计委对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01620031号建议的答复内容摘要

时间:2016-08-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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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的问题

(一)2013年开始,我市出台《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穗卫〔201345号),统筹推进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项目和全科医生骨干培养项目,这种培训方式是全科医师培训的主要途径,即“5+3”培养模式,三年共培训206人。我们将继续统筹指导各区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培训工作。

(二)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越秀区光塔街、海珠区沙园街、荔湾区多宝街和华林街、天河区石牌街、黄埔区红山街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英合作全科服务示范基地”。组建了全科医生规范化服务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全科医生服务示范指导、全科医生师资培训以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职能。

二、关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水平问题

(一)落实好国家补助政策。2014级和2015级骨干项目和学员项目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之中,已经享受国家每人每年3万元的补助。

(二)落实好“收支结余”政策。目前,除白云、从化外,越秀等9个区按照“1+3”政策文件建立了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统筹收支结余的基础上,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突出北部山区、农村及全科医生岗位。

(三)建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制度。我市将在落实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

(四)探索建立签约服务奖励制度。我市将继续探索和鼓励全科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区通过建立签约服务激励机制,鼓励签约服务,达到提高服务质量和基层首诊率。

(五)指导各地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工作。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并在内部分配时适当向全科医生岗位倾斜,逐步提高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水平。

(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我市将协调市编办、人社局、省卫生计生委等有关单位在机构编制、职称晋升等方面对全科医生待遇给予支持。

三、关于继续医学教育问题

我市将积极支持和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继续教育基地,结合全科医生培训的需要,丰富专业科目建设,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领力度,更好地满足形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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