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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2011-01-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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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完成医改近期重点工作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卫生工作意义重大。要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今年我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重视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关于加快我市医疗机构规划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完成《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各项任务

一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今年市政府十项民生实事之一,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率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内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70%以上,并逐步把其他社会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到今年底,基本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用比例达到100%。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检查指导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及各项措施。加强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素质,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各区、县级市要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并根据省、市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实行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2011-2015年)》,继续推进6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启动医改方案提出的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制定实施《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转变服务模式,探索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逐步建立社区责医师制度。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完成全部县级医院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经批准自愿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建立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的意见》(穗卫函201140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居民免费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定期为3岁以下儿童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等。继续实施为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等5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争取财政支持,为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窝沟封闭。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全市居民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

四是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巩固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从2010260元提高到300元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010年人均210元以上提高到230元以上。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管,合理安排基金使用,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

五是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调研。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实施草案,做到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措施,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

(二)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重视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关于加快我市医疗机构规划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由市政府组织实施,今年底要向市人大报告实施情况。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要加强沟通协调,把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级市要齐心协力,努力推进《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成效。该《方案》包含七项任务:

一是统筹做好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要研究制定《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尽快完成《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06-2020年)》。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建设的投入。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争取到2011年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构建农村卫生站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分钟便民服务圈。

三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和待遇。2011年,在规范人员编制配置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12年起,对工资待遇偏低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培训。2011年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100%;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达到大专或以上学历,90%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90%以上村医生取得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五是促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人均30元以上。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增加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调整人均经费标准。

六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各区(县级市)要调整新农合筹资和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在镇、区(县级市)、区(县级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60%45%,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

七是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着力扶持2-3家民营医院或合资医院,形成一定的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5%左右,门诊服务量达到15%左右,住院服务量达到10%左右。

(三)做好贯彻执行《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市人大已通过《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即将完成审批程序颁布实施。该条例对健全我市院前急救医疗体系、强化院前急救医疗保障力度、规范院前急救医疗行为提出了新要求。要大力开展急救条例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调整和完善院前急救医疗网点布局规划,制定和完善与法规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院前急救专业化队伍,建立培训基地,开展院前急救人员规范化培训。建立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网络医院质量管理。加大投入,建立与广州急救模式相适应的财政补偿机制。切实加强急救医疗管理,提升我市院前急救工作水平。

(四)努力做好医疗卫生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

一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开展调研并制订实施《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母婴安康行动计划(2011-2015年)》。制定实施《广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工作规范》。加强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全面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推进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登革热、霍乱、麻疹、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以及艾滋病、结核病、性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制。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大力推进慢性病防治。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管治。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健康亚运健康广州全民健康活动。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医疗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执业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卫生应急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分析评估、预警监测和紧急医疗救援、物资储备等应急工作。推进广佛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医政和中医工作。继续加强医疗安全质量、采供血质量监管,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研究提出控制不合理使用抗菌类药物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活动。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深化与港澳间医疗合作。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2011年,实现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规范化中医科、中药房。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逐步扩大中医“治未病”健康工作试点范围。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是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统筹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并实施我市卫生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初步完成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试点成果和经验。继续建设全市统一的集约式预约挂号系统。启动全市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

(五)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医改任务,开展公开承诺、群众评议等活动,激发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巩固创卫成果,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穗创建办20111号),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进一步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各项反腐倡廉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结合业务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扎实做好医德医风考评、药品集中采购、院务公开等工作,努力取得纠风和治贿工作新成效。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医德医风好转。

加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确保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切实履行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新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处置“医闹”事件。医疗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普法宣传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做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控烟达标工作。努力完成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任务。主动开展卫生宣传,做好卫生热点问题、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同志们,做好今年卫生工作,对于实现医改阶段性目标,为“十二五”卫生发展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深化改革,努力开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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