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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11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jw.gz.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三)规划总结。

  主要包括:由本机关制定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方案;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招标采购;动态信息(包括综合管理、财务审计、规划建设、政策法规、信息统计、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医政医管、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职业健康、综合监督、药物政策与制度、中医药管理、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考核评价、宣传与人事、科技教育、爱国卫生、干部保健、机关党建等方面的措施及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卫生健康统计报告;卫生健康统计年鉴;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以及表格下载。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建议提案答复情况;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jw.gz.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jw.gz.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清晰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专栏(网址https://ysqgk.gd.gov.cn/200032/choice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人当面向本机关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2.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微博微信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告知申请人补正信息。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等处理。

  4.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5.收费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 知》 (国办函〔2020〕109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 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收费项目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收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收费对象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收费时限及方式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

缴费时限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通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标准

计收

类型

按件计收

按量计收

适用

情形

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

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 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

计收

方式

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按照“一事—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件数

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计收标准

10件以下(含10件)

11-30件(含30件)的部分

31件以上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30页以下(含30页)

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

201页以上的部分

不收费

100元/件

不收费

10元/页

20元/页

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

  邮政编码:51008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1072323

  传真:020-81085698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

  邮政编码:51008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1072323

  传真:020-81085698

  网上申请可通过“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构网站“依申请公开”栏填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直接网上提交。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83274053,传真:020-34667710。政民互动栏“信访投诉”,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邮政编码:51008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