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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2
各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卫生监督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三工人文化宫、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扩大职业健康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卫职健函〔2022〕11 号)(附件1)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定于2023年4月1日-4月30日联合组织开展广州市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落实广东省、广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为主线,把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广州建设。
二、宣传主题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部分活动延续到年底。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4月25日上午,在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番禺区)举办广东省、广州市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通过健康企业授牌、参观职业健康小屋、现场咨询、专题论坛等形式,进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基础知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内容的宣传、咨询和义诊活动,现场发放职业健康宣传资料和劳动保护用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承办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番禺区化龙镇政府,广州市番禺汽车城管理委员会,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
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主题宣传。通过“职业健康”地铁专列、地铁灯箱公益位点《职业病防治法》主题海报,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让更多一线工人了解关注职业病防治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并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市卫健委“两微一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各自媒体平台(抖音、快手等)以及传统宣传媒体(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发布系列宣传推送,营造网络宣传氛围。(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健宣教中心)
3.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相关问题专题宣教活动。聚焦更广泛职业人群存在的健康相关问题,组织制作防治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职业健康相关危害及工作相关疾患的科普视频、宣传折页等资料,开展专题科普宣教活动。针对公交车驾驶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人员常见的健康问题,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健康监护、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倡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肩颈推拿、业余体育运动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采取工间操、工间休息的方式,尽可能预防和减少职业人群健康相关疾病的发生。(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各区总工会、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4.继续开展知识竞答精准投放宣传。开展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护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制作H5页面知识问答网页,通过微信朋友圈定向推送给我市主要工业园区劳动者,发动、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5.举办第二届“健康企业羊城论坛”。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2023年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广州市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邀请国家、省级职业健康领域内专家、学者与行业、企业代表,通过专题研讨、知识讲座以及沙龙交流等形式,深化高校、企业和职业健康支撑机构深度融合创新、促进职业健康产学研结合,加强健康企业建设经验示范交流,提升我市广大企业健康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6.开展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视频宣传。制作各行各业劳动者讲述身边故事的视频和安全生产知识及劳动保护的科普动画,使宣传的形式更加多样化、生动化,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意识。(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7.举办首届“广州市职业健康校园文化节”活动。进一步深化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强化青年待就业群体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技师学校、技能培训机构、公共卫生大中院校等在校学生群体,通过举办职业健康知识进校园、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防护技能,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校园文化氛围。(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8.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系列作品云展播。围绕普及安全健康知识,推出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相关赛事活动中优秀作品,通过市总工会视频号进行云展播,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劳动安全健康意识。(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9.推出《羊城职工》劳动保护专刊。面向有关单位及企业工会征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案例及经验做法的文字素材和图片,出版发行《羊城职工》劳动保护专刊,指导基层工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职能。(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二)开展争先创优,共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0.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11.开展安全健康网上竞赛活动。依托“穗工问答”小程序设计本次活动的专属主题——安全生产“讲你知”,以《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指南作为题库,通过广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活动汇栏目、广州工会APP、广州工会及穗工问答微信小程序参与。(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12.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优秀案例。各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区总工会配合,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积极推进辖区行业、单位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案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重点宣传相关事迹,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区工会;协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
13.创建一批“职业健康小屋”。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自主建设的原则,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发动我市具备基础条件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健康企业,以及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含职业病防治院所,以及承担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的疾控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尘肺病康复站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
(三)主动服务企业,提升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素养。
14.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联合“广州健康直通车”相关单位,在重点行业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讲会,通过法律法规宣讲、现场咨询答疑、播放宣传视频、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劳动者知晓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护能力。(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所在区卫生健康局)
15.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网络培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培训大纲、培训课时要求,组织录制广州市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课件,并通过“广州健康通”小程序免费向我市用人单位开放培训,确保我市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协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
16.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面向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危害等用人单位的一线劳动者,讲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消防安全与火灾应急处置等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职业病防治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让更多的劳动者和企业关注安全健康,提高劳动者安全防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活动时间覆盖全年。(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三工人文化宫)
17.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工会劳动保护干部脱产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履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切实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主办单位:市总工会;承办单位: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
18.开展高温季节送清凉活动。7月-8月,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对重点项目建设工地、户外作业、高温作业人员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八大员”群体中符合高温慰问的对象开展送清凉活动,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作用,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和高温劳动防护措施情况,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承办单位:市总工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的宣传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并做好舆情引导。请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于4月20日前将制作的宣传海报、公益宣传视频等资料发放给各区卫生健康局。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手段,除了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外,也要积极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型媒体平台上,创新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贴近企业和劳动者需求的线上宣传活动,推广一批健康企业典型案例、宣传一批健康达人优秀事迹,制作一批兼具科学性、欣赏性的贴近职工、贴近实际的传播作品。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参与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主动树立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技能。
(三)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同时也要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要充分发动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与到宣传活动,要发挥好各区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等力量,积极为宣传月活动提供支持。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活动组织开展(含各项活动内容数据、宣传照片(5-8张))、亮点做法、存在不足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3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报市有关主管部门,涉及全年宣传工作的请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书面材料报市有关主管部门。
市卫健委联系人:范德群,联系电话:87604118;
市民政局联系人:尧玉环,联系电话:83311942;
市人社局联系人:吴晓英,联系电话:83318587;
市医保局联系人:张艳雁,联系电话:31710232;
市总工会联系人:丁立宾,联系电话:83188078。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保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卫职健函〔2022〕11 号)
2.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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