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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穗卫行复〔2020〕34号)

时间:2020-10-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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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行复〔2020〕34号


郑涛:

  你不服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7月15日作出的《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民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2020年3月开始向白云区卫健局投诉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后白云区卫健局将你投诉的行政事项列为信访事项处理,属于程序上不合法。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本案中你向被申请人提出要求以行政事项形式处理投诉,但不涉及具体投诉事项办理,被申请人在涉案答复中告知你上述投诉事项的受理情况及相应的救济途径,不涉及法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事项,也未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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