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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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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函〔2026〕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印发《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申报指南》,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郭子韩,联系电话:88900380)



  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穗卫科教〔2025〕2号),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围绕当前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前沿科技开展研究,特设立广州市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本专项旨在遴选并支持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加速脑机接口(BCI)技术的临床转化与应用突破,推动打造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力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与产业转化高地。现发布2027年度申报指南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专项聚焦脑机接口这一前沿颠覆性技术,面向广州地区具备相关研究基础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三级甲等医院),以“临床问题为导向、技术创新为驱动、成果转化为目标”,公开遴选并择优重点支持一批脑机接口临床研究项目。通过专项资助,引导入选机构整合资源、聚焦重点、规范研究,开展高质量、标志性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培育重大原创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模式”,切实提升我市在脑科学与脑机接口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资源配置力与市场号召力,服务“健康广州”与科技创新强市建设。

  专项采用“病房载体+项目支撑”的资助模式。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入选BCI病房开展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支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即BCI病房依托单位)

  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资质:申报单位须为广州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伦理审查体系健全,具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场地、设备、人员及配套制度的保障能力。

  2.建设基础:已实质性建设并运行脑机接口相关的临床研究病房、临床转化基地、创新研究中心或专病门诊(以挂牌或医院正式文件为准),具备开展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包括侵入式和非侵入式)所需的专用空间、核心设备(如高密度脑电、近红外、脑磁图、手术机器人、神经信号采集与刺激设备等)及专业技术团队。

  3.管理能力:申报单位具备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及经费使用规范,对临床研究项目具有规范的“立项-伦理-质控”全过程管理体系,能够为项目研究、人员激励、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二)申报项目

  1.研究基础:项目为脑机接口领域已实质性开展的临床研究(提供批准立项文件),已完成伦理审查并已启动受试者入组(提供伦理批件及入组证明),已积累一定病例数、研究方案规范、数据质量高的项目优先支持。

  2.研究团队:应为相对固定的、多学科交叉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团队,包含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等关键专业背景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是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病房工作主要负责人或参与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照2027年1月1日计算),非退休人员。

  2.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扎实的科研能力,主持或主要参与过脑机接口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者优先,具有脑机接口相关产品授权专利者优先。

  3.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4.具备脑机接口领域研究基础:

  (1)已承担与申报方向直接相关的国家基金委、广东省基金委、广州市科技局等纵向基金项目支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所申报的研究核心内容,曾正式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并进入最终评审环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与明确的临床转化路径。

  ②已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展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创新医疗器械或数字疗法的临床研究,且研究已进入探索性临床试验或确证性临床试验阶段(提供临床试验备案或注册证明),或已形成经初步验证、具有明确临床应用前景的技术原型或产品样机。

  (四)申报限制

  1.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

  2.鼓励与前沿企业开展合作研究。

  (五)其他

  本专项所有申报项目须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及国务院第818号令《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

  涉及侵入式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的项目,须提供按《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完成的专家复核意见材料。

  属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条例正式实施后须按要求进行备案。

  未按《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要求开展伦理审查、伦理复核或备案管理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遴选标准与资助重点

  本专项采用综合评价机制,总分为100分。评审专家将依据申报单位的BCI病房建设水平与申报项目研究价值进行综合打分,具体权重分配如下:

  (一)依托单位BCI病房建设水平评估(权重50%)

  1.基础条件与特色优势:BCI病房的硬件设施、专用场地、核心设备先进性及专用性;多学科团队结构的合理性、核心成员的学术水平与临床经验;所在医院相关优势学科的支撑能力;已形成的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特色方向。

  2.研究活跃度与初步成果:在研脑机接口IIT/GCP项目的数量、质量、入组进度及规范性;已获得的脑机接口相关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情况;已产出的专利、论文、标准/共识、奖项等成果;临床试验数据的积累与管理水平。

  3.发展潜力与产业协同: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与临床转化前景;与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学研医合作紧密度及实质性进展;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技术或服务方案的潜力;对提升广州脑机接口产业生态影响力的预期贡献。

  (二)申报项目研究价值评估(权重50%)

  项目研究应紧密围绕脑机接口临床转化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鼓励前沿探索与解决临床痛点相结合。重点支持以下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识别与调控

  围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预警、进展评估与干预,开展脑机接口临床研究。重点包括:基于脑电、功能性近红外光谱等多模态信号构建疾病特异性神经标志物,实现超早期识别与动态监测,结合基于经颅磁刺激(TMS)、经颅电刺激(tES)或经颅超声刺激等无创脑机接口调控技术,针对疾病相关神经环路开展靶向干预,评估其在延缓疾病进展、改善认知或运动功能方面的临床价值,形成“早筛-评估-调控”一体化诊疗体系。

  2.脑功能调控与干预

  聚焦难治性癫痫、意识障碍(植物状态、微意识状态、闭锁综合征等)等脑功能异常疾病,开展基于脑机接口的评估与干预一体化研究。重点包括:发展“发作预测—实时干预—疗效评估”的闭环神经调控策略;探索多模态脑机接口在意识水平评估、运动/语言神经解码及促醒干预中的应用;构建分层、个体化的脑功能调控临床路径,推动植入式与非侵入式技术的规范化临床转化。

  3.运动康复与功能重建

  基于脑机接口的卒中后运动、言语、吞咽功能等运动康复训练,以及脊髓损伤、渐冻症等运动功能代偿研究,构建“评估-干预-康复”一体化临床方案。

  4.感知觉障碍脑机接口

  围绕听觉、视觉等感知觉障碍性疾病的评估功能重建,开展脑电-近红外-脑磁图多模态融合研究,推动感知觉脑机接口在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等疾病的个性化干预与康复。

  5.神经肿瘤与术中脑机接口

  开展高密度柔性微电极、皮层脑电等在脑肿瘤切除术中的实时神经信号监测与功能定位研究,推动术中脑机接口在保护脑功能、提升手术精准度方面的临床应用。

  6.精神心理疾病脑机接口评估与精准干预

  围绕抑郁、焦虑、强迫、孤独症及睡眠障碍等疾病,开展基于多模态脑信号的客观评估与闭环调控研究。重点包括构建神经标志物体系、发展实时神经反馈干预技术、探索个体化无创神经调控方案,形成“评估-干预-康复”一体化的脑机接口诊疗路径。

  (三)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执行期为2年。项目验收时,除提交详细的研究报告外,还应至少在以下4项中的其中3项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1.完成预定病例的入组、干预及随访,形成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数据集。

  2.获得市级及以上脑机接口有关平台或临床高新、重大和特色技术。

  3.在关键技术或临床方案上实现创新性突破,产出至少1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或推动研究成果纳入市级以上诊疗指南/专家共识。

  4.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实现转化金额100万元以上,形成明确转化产品(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软件著作权等)。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与填报:申报单位须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kj.wjw.gz.gov.cn)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单位直接登录)。项目负责人通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获取个人账号,在线填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申报书。

  (二)材料提交: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须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含原件1份,复印件7份),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五、申报材料与报送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书(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

  2.申报单位符合“三级甲等医院”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病房/临床转化基地/创新研究中心建设的证明文件(医院正式文件、挂牌照片等)。

  4.在研脑机接口领域IIT或GCP项目的伦理批件、项目任务书/合同及已启动入组的证明(如首位受试者筛选记录、知情同意书等)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可选提供的补充材料:如脑机接口相关专利证书、获奖证明、重要论文首页、产学研合作协议、设备清单等,可作为参考。

  (三)审核报送安排:

  申报时间安排: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西华路534、536号201室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王蕾、周洪刚,联系电话: 81303278。

  六、评审与立项

  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各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项目计划与经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工作委托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负责。

  (二)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附件: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脑机接口临床研究专项)详细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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