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52152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卫函〔2025〕138号
方雪容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生育激励与保障措施的建议》(第20252152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5年5月21日、5月23日、5月26日进行了电话和信息沟通,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总工会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生育配套政策的建议
(一)在保障住房方面。一是加强公租房保障并落实租赁补贴发放。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4〕13号)相关规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家庭(含有未成年子女及三孩的家庭)可常态申请公租房实物和公租房租赁补贴,经按程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规定进入公租房实物轮候、可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同时,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4〕2号)相关规定,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在集中分配公租房时给予照顾,将其纳入公租房优先配租范围。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公租房累计保障458户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多孩家庭(含公租房实物、租赁补贴)。二是积极回应多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诉求。2023年至今,我市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2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4〕2号),修订《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加大对多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一方面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将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40%,额度上浮后最高可贷至224万元。另一方面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将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2000元,对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月提取额度上浮40%,一个家庭最高可提取5600元/月。
(二)在奖励扶助政策方面。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一是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2022年修订出台的《广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是全省第一部整合规定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类型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市“四项制度”(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进行整合优化,并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扶助力度,解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不可同时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限制,规定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每月可叠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有效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权益,进一步织密帮扶网。二是精确发放各项计生奖励扶助金。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发放审核,确保各项奖励扶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2024年共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近19亿元,惠及群众近100万人。三是加强关心关爱行动。持续巩固深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三个全覆盖”,拓展“双岗”联系人成员,有效提升签约家庭医生个性化健康服务质量和就医“绿色通道”协议公立医院数量,家庭建档率、联系人制度落实率和家庭医生签约率全部达到100%。开展“生育关怀”等各类暖心行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三)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我市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育儿假的规定,2021年12月1日修正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我市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和督促企业落实《省条例》等法规,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奖励假、育儿假等各类假期待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24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主动排查用人单位8.04万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1.03万户。强化女性生育后就业保障。探索“妈妈岗”就业模式,推动用人单位将弹性上下班等灵活工作方式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妈妈岗”招聘活动,2022年至今,举办设有“妈妈岗”专场就业招聘活动11场次,463家企业提供9371个妈妈岗位,成功推荐就业妈妈300多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倡导,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四)在放宽入户限制方面。一是提升引才入户精准度,拓宽人才引进新途径。我市先后出台《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精准引才政策,精准放宽学历人才的入户年龄门槛和社保年限要求,有所侧重的调整入户条件,定位为“精准引才”,体现了广州秉持开放理念,2014—2024年全市共引进在职人才入户49.4万人,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二是提升重点企业服务水平,支撑重点项目用人新需求。落实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有序开展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使用工作,吸引年轻、高素质的工匠型人才到我市郊区新区工作生活,为我市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关于优化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生育配套支持措施。一是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省生育保险规定》)要求,积极建设覆盖在职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生育保险保障机制,实现女性生育保障全覆盖。截至2024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57万人,其中女性346万人,分别较2023年增长7.7%、9%。二是稳步提升生育待遇水平。2025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到142.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提高到80.7万元。积极做好生育保险目录的落地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需求,减轻生育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产检项目,合理设定支付标准,切实保障产妇合理的生育产检需求。支持产后康复服务的开展,符合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规定的产后康复费用,按规定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女性参保人提供更完善的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支付。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省规定的“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最大限度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三是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参保人办理环节,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只需通过网上申报、上传资料,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后直接进行待遇拨付,真正实现“不见面”“零跑腿”。穗好办APP上线“生育保险便民小助手”功能,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及新生儿参保集成化服务,1个服务入口可完成生育就医产前选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领、新生儿参保等4个服务办理。制作“生育暖心卡”“生育保险便民小助手操作指引”等宣传物料分发至各大定点医疗机构妇产科,为群众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全流程指引。
三、关于推动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全程生育健康服务,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是全力推动托育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南粤家政”工程,积极推动培训机构、院校、社会组织和家政企业等主体发挥培训作用,协同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托育相关培训项目。2024年全市开展婴幼儿托育相关工种技能培训21156人次。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婴幼儿托育相关技能培训,开设育婴员、保育师等技能培训课程,目前全市共75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工种项目。加大引进紧缺急需托育服务人才,安排“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专项指标予以入户照顾,适当增加入户指标保障托育服务人才入户需求。其中,2024年下达 20个指标支持托育服务人才落户。二是强化托育体系保障建设。联合保险机构持续开展“托育无忧”公益行动,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行业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确保在托婴幼儿安全。三是制定《广州市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指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推动空余学位灵活转化,实施幼儿园办托规范指引,将幼儿园普惠性托班纳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支持生源不足的幼儿园整体转型为托育机构。2024年全市幼儿园经申请开设托班超过900个,可提供托位1.9万个。四是提升生育全程健康服务水平。我市已建立涵盖从婚前到孕前、孕期、到新生儿各个阶段较为完善的出生缺陷防治链条,并推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更加的普惠、公平和可及。扩大服务对象,将项目服务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让更多群众享受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增加筛查病种,增加了12种单基因遗传病产前诊断、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等筛查病种;优化技术路线,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检合一”,为群众“一站式”提供涵盖优生健康教育、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叶酸增补发放、避孕药具发放等内容的便民利民“健康礼包”;推广技术应用,2024年,我市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试点项目(以下简称NIPT),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和政府补贴,群众自付300元即可享受NIPT产前筛查,惠及超过7万余名孕妇,获得群众普遍好评;关注孕产妇心理健康。妇幼保健机构面向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将防治孕期和产后抑郁焦虑作为孕妇学校核心课程,指导孕产妇和家属掌握常用心理保健方法,对孕妇学校开展效果进行评估。2024年,全市免费婚检率93.0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6.12%。全年分别为13.52万、15.05万、14.84万个家庭进行免费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和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筛查,为约19万新生儿免费提供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为早产儿免费提供视网膜病变筛查,高质量完成2024年省、市民生实事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下一步,在2024年市民生实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五是鼓励并支持我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孕育科研攻关,每年均设立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面向各机构申报,如2025年,我委共立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改良囊胚活检方法的建立及对辅助生殖临床结局影响的研究》、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基于二代测序技术无创产前筛查在辅助生殖双胎妊娠人群的应用价值及干预策略研究》等十多项孕育相关科研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持续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协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切实加强本市生育激励与保障措施,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助力广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