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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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86813
留言日期:
2020-06-30
主题:
關於香港回廣州奔喪隔離事宜
内容:
本人目前身處香港,父母常年居住在廣州,父親2019年不幸患上結腸癌,本人一直穿梭粵港兩地探望,唯自從疫情的爆發,粵港兩地對往來人員施加強制檢疫的措施,打亂了兩地的正常交通。近月父親病情惡化,未能等及粵港碼安排的公佈,最終在6月29日晚不治離世。我與先生希望能盡孝,回廣州奔喪。咨詢是否有任何方式方法盡快回廣州處理本人父親後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01
答复时间:
2020-07-01
答复单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粤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免除入境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在香港、澳门已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包括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并持有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部门出具的《强制检疫令》或《已完医学观察通知》;

(2)在香港、澳门已完成隔离医观察后24小时内入境;

(3)入境时持有粤港澳三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阴性核酸检测结果证明(7天内),或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结果证明。如无,须在入境口岸实施核酸检测并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是阴性的,免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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