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乾德生物医疗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3-07-07
主题:
企业研发用血的申请渠道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注册在广州的研发型企业,主要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发,其中涉及到材料与血液接触的研究,研发工作的开展需要用到血浆。 了解到卫健委是广州血液中心的主管单位,请问: 1、企业科研用血(浆)能从哪些渠道获取; 2、如果血液中心是血浆的唯一合法来源,请问卫健委能否开具证明以便企业与血液中心建立协作,获取科研用血?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3
答复时间:
2023-07-13
答复单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广州血液中心采集的血液全部来自无偿献血,按照规定必须用于临床。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临床科研用血管理,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核准。

       因此,关于贵单位提出企业科研用血的问题,建议你单位与有意向的医疗机构进行对接,开展科研合作,按流程申请相关科研项目立项,对临床研究需要科研用血的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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